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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南发展第一阶段工程及第二阶段工程第一期的排污设备工程建议获授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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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授权进行元朗南发展第一阶段工程及第二阶段工程第一期的排污设备工程计划及其修改项目,有关经修改项目内容的公告于今日(三月十八日)刊宪。

  修改项目涉及修订建议的施工区界限,公众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工程的修改图则: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新界元朗青山公路二六九号元朗民政事务处大厦地下
元朗民政谘询中心

新界元朗桥乐坊二号元朗政府合署九楼
元朗地政处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五号税务大楼三十三楼
环境保护署税务大楼办事处

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号沙田政府合署十楼
环境保护署区域办事处(北)
 
香港金钟道六十六号金钟道政府合署十九楼
土地注册处

  该排污设备工程计划包括下述项目:
(i)建造约5,800米的无压污水管及相关的沙井;
(ii)建造约2,600米的双管加压污水管及相关的沙井;以及
(iii)附属工程包括恢复行车道、行人路、单车径、行人过路处及美化市容地带其原貌。

  该排污设备工程计划的详情已于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和二○二一年四月一日刊登宪报。

  土木工程拓展署将负责该计划的建造工程,工程将会与元朗南发展第一阶段工程及第二阶段工程第一期的道路工程一并进行。

  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最新情况,市民到访上述政府办事处查阅相关的修改图则前,请留意有关办事处的最新安排。如有查询,可联络新界沙田上禾輋路一号沙田政府合署九楼土木工程拓展署西拓展处,亦可致电2158 5631。
 
2022年3月18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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