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财政司司长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
  以下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三月七日)下午在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为指定商业租户提供短期保护措施的立法建议的开场发言:

主席、各位委员:

  今日我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许正宇局长,以及其他政府的同事出席立法会工商事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向各位介绍为指定商业租户提供短期保护措施这项立法建议,并解答大家的提问。

  面对第五波疫情凶猛来袭,市面萧条,一些经济环节受到「休克式」冲击,今季经济情况不容乐观,不少打工仔的就业受到打击,亦有很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在目前窒息性的经营环境下难以维持,情况令人担心。

  正如我在预算案中提到,在这抗疫关键时刻,我们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维护经济元气,特别是中小企的生存机会,尽力保住打工仔的饭碗。中小企占本港企业数目98%,聘用人手相当于私营企业劳动人口的45%,很多都是低技术的工作岗位。保住中小企可保住大批基层市民的工作机会,保住民生及社会稳定,这也是支持抗疫工作的关键一环。

  预算案循几个角度支援中小企,包括缓解其经营成本、协助资金周转及刺激市道。首两方面的情况在文件背景部分已经详列,我在此不赘。在刺激市道方面,我今早公布了新一轮消费券计划的发放详情,包括因应疫情在四月内开始发放第一阶段的消费券,希望可以纾缓市民及不同商户因疫情面对的压力。

  基于疫情对经济及社会造成深度打击,中小企生意陷入「冰封」状态,经营和周转都困难,甚至无力交租。为让这些处于水深火热的企业有喘息空间,避免出现「骨牌式」的倒闭潮,并协助稳住就业,预算案提出暂缓追讨欠租安排的立法建议,禁止业主对指定行业——我强调只是指定行业——未能如期交租的租户,采取终止合约、服务或其他的法律行动。

  ​有关的立法建议主要目的,是为陷入困难的租户提供短暂的缓冲期,让他们不至于因无力交租,被业主即时以法律手段追讨而导致结业,并且提供空间及机会让业主和租户商讨重构租金安排。我要强调,立法建议不是不容许业主收取应收取的租金,而租户须缴付租金的责任亦没有被取消,只是把可以透过法律行动追讨欠租的时点稍为延迟。

  事实上,不少外国,例如英国、新加坡及澳洲,亦在疫情严峻令经济遭受猛烈冲击时,推出了类似并且更为严厉的措施。
  
  ​有关立法建议为第五波疫情下,因收紧社交距离措施而须停业或业务受阻,并在「指明处所」的商业租户,提供短期保护。简单而言,针对相关的租赁协议,如果有关商业租户在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即是疫情开始旳时候,及在为期三个月的「保护期」完结前,如果没有遵照租约缴付欠租,有关业主不能在「保护期」内采取指明的法律行动。「保护期」将在条例的生效日期起计的三个月后届满。

  我们建议若业主在三个月的「保护期」内采取任何指定行动,即属犯法,可处不少于50,000元以及相等于逾期未缴付租金两倍的罚款。差饷物业估价署会在收到投诉时协助跟进及执行法例要求。

  自有关立法建议公布之后,我们一直聆听各界及主要持份者的意见。在听取各相关界别意见后,考虑到立法建议对部分业主可能带来短期的财政压力,我们进一步提出以下几方面的优化措施以理顺建议的运作,包括:

(一)暂缓追讨欠租的「保护期」是三个月,我们会删去届满后可再延长三个月的选项,以增加此项建议是一个短期特殊安排的确定性;

(二)因为立法建议而受影响的物业的差饷,可以顺延缴交;

(三)法例将会同时列明,要求贷款人在「保护期」内暂缓向业主追讨和该商业处所相关的贷款;

(四)任何人士如以个人名义持有单个商铺收租且赖以为生,政府将透过「百分百担保个人特惠贷款计划」为其提供最多相等于三个月租金的免息垫支安排,上限是10万元;及

(五)正如我之前所提及,我们希望有关立法可以提供空间促使业主和租户商讨重构租金的安排。为尊重业主与租户通过协商达成的新安排,我们亦建议这暂缓追讨欠租的措施,将不适用于在「保护期」内达成此类重构租金协议的商户。同样地,如贷款人和业主在「保护期」内就贷款达成类似协议,暂缓追讨贷款的措施亦不会适用。

  主席,相关建议安排只会维持短短的三个月,但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小企业以及他们的员工来说,可能是一项让这些中小企维持下去及保住饭碗的重要举措,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尽快完成立法工作并推行措施。我们同时非常乐意听取大家的意见及解答大家的提问。多谢主席,多谢各位委员。
 
2022年3月7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