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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二题:政府的资讯科技合约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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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书面答覆:
   
问题:
 
  现时,政府各决策局/部门(局/部门)可透过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中央管理的定期合约,委聘承办商聘用资讯科技合约员工(T合约员工),以向他们提供资讯科技服务。有市民投诉,T合约员工的平均薪酬过高、有员工在工作时间上网消遣,以及有关的局/部门未有采用适用于公务员的工作表现管理制度下的一般规管标准,以监察及评估T合约员工的工作表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T合约员工的以下资料:(i)人数、(ii)过去三年按年人数变动的百分比、(iii)平均年资及(iv)平均月薪,并按局/部门列出分项数字;
 
(二)T合约员工的入职要求(包括所需资历)为何,以及是否需要持有获认可的专业资格;
 
(三)资科办及有关的局/部门有否为T合约员工提供内部工作指引及在职培训;如有,详情为何;及
 
(四)有否就T合约员工的表现及工作制订关键绩效指标;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资科办)因应各局/部门的运作需要,按照《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订明的招标原则和程序,以公平、公开和具竞争性的竞投方式挑选T合约承办商,提供符合有关岗位所需资历及经验的人选供相关局/部门考虑,并按T合约的行政程序订明的遴选规则,由具有关资历的政府人员组成遴选委员会负责挑选符合要求的人选作聘用。承办商会视乎个别T合约员工的学历、专业技能和经验,以及市场的供求情况等因素,厘定该T合约员工聘用合约的薪酬及福利等细节。现行的T合约(即T25合约)的合约期由二○一九年二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包括14间T合约承办商。
   
  就叶刘淑仪议员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i)至(iii)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底,在各局/部门工作的T合约员工的人数及其平均服务年数;以及各局/部门在过去三年委聘的T合约员工按年人数变动的百分比载列于下表一及二。
 
表一:各局/部门在过去三年委聘T合约员工的数目及按年人数变动的百分比(截至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局/部门 T合约员工数目
截至二○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渔农自然护理署 35 42(+20%) 41(-2%)
建筑署 19 16(-16%) 20(+25%)
医疗辅助队 1 1(-) 1(-)
屋宇署 24 27(+13%) 29(+7%)
政府统计处 34 32(-6%) 39(+22%)
政务司司长办公室 13 13(-) 13(-)
民众安全服务队 1 2(100%) 2(-)
民航处 28 32(+14%) 33(+3%)
土木工程拓展署 23 23(-) 29(+26%)
公务员事务局 16 19(+19%) 23(+21%)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
(工商及旅游科)
7 8(+14%) 7(-13%)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讯及创意产业科) 2 2(-) 2(-)
公司注册处 32 47(+47%) 47(-)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 4 4(-) 4(-)
惩教署 13 13(-) 17(+31%)
创意香港 3 3(-) 3(-)
香港海关 147 143(-3%) 135(-6%)
发展局(规划地政科) 6 10(+67%) 14(+40%)
发展局(工务科) 29 30(+3%) 30(-)
渠务署 23 26(+13%) 28(+8%)
教育局 187 211(+13%) 219(+4%)
机电工程署 62 85(+37%) 100(+18%)
环境保护署 97 106(+9%) 110(+4%)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财经事务科)
1 1(-) 1(-)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
(库务科)
4 4(-) 3(-25%)
消防处 33 37(+12%) 39(+5%)
食物环境卫生署 122 133(+9%) 140(+5%)
食物及卫生局 10 11(+10%) 12(+9%)
政府飞行服务队 4 4(-) 5(+25%)
政府化验所 3 3(-) 3(-)
政府物流服务署 17 16(-6%) 13(-19%)
政府产业署 7 7(-) 7(-)
卫生署 183 235(+28%) 253(+8%)
路政署 8 9(+13%) 10(+11%)
民政事务局 6 10(+67%) 9(-10%)
民政事务总署 16 21(+31%) 20(-5%)
香港天文台 40 40(-) 44(+10%)
香港警务处 158 165(+4%) 167(+1%)
房屋署 203 248(+22%) 237(-4%)
入境事务处 98 85(-13%) 83(-2%)
政府新闻处 18 19(+6%) 22(+16%)
税务局 147 154(+5%) 180(+17%)
创新及科技局 4 3(-25%) 1(-67%)
创新科技署 4 3(-25%) 2(-33%)
知识产权署 2 3(+50%) 5(+67%)
投资推广署 3 4(+33%) 4(-)
司法机构 164 165(+1%) 187(+13%)
律政司 55 56(+2%) 58(+4%)
劳工及福利局 3 3(-) 3(-)
劳工处 123 120(-2%) 101(-16%)
土地注册处 28 26(-7%) 28(+8%)
地政总署 101 121(+20%) 126(+4%)
法律援助署 8 9(+13%) 8(-11%)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126 116(-8%) 133(+15%)
海事处 26 28(+8%) 29(+4%)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7 7(-) 7(-)
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 340 340(-) 366(+8%)
破产管理署 4 5(+25%) 3(-40%)
规划署 16 16(-) 14(-13%)
政策创新与统筹办事处 2 2(-) 2(-)
香港邮政 93 84(-10%) 80(-5%)
香港电台 12 11(-8%) 11(-)
差饷物业估价署 23 24(+4%) 25(+4%)
选举事务处 28 33(+18%) 44(+33%)
保安局 6 5(-17%) 6(+20%)
社会福利署 130 190(+46%) 235(+24%)
工业贸易署 20 25(+25%) 27(+8%)
运输及房屋局 1 2(+100%) 2(-)
运输署 74 72(-3%) 70(-3%)
库务署 51 57(+12%) 64(+12%)
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 6 5(-17%) 5(-)
水务署 18 18(-) 24(+33%)
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 91 77(-15%) 82(+6%)
总数: 3 453 3 727(+8%) 3 946(+6%)

( )内为对比截止上一年同月同日的人数变动百分比
(-) 示意没有变动
 
表二:各局/部门委聘的T合约员工的平均服务年数(截至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T合约员工类别 服务年数
高级项目经理 11.2
项目经理 7.1
高级系统分析主任 8.8
系统分析主任 5.4
系统分析/程序编制主任 4.1
程式编制员/初级程式编制员 2.6
资讯科技助理/高级资讯科技助理 3.8

(iv)T合约员工由T合约承办商聘请,政府并没有相关薪酬资料。按政府聘用T合约员工的服务费开支计算,每月人均开支与相若公务员职级的薪酬水平大致相同。
 
(二)现行的T25合约共涵盖十个T合约员工类别。每个类别的基本资历及经验要求载列于T25合约文件第六部。就程式编制、系统分析或项目管理等类别的岗位,有关T合约员工一般须具备本港大学颁授的学位/资讯科技范畴的副学士学位,或资讯科技范畴以外副学士学位或高级文凭或文凭等相若学历及两年在资讯科技行业的工作经验。有关T合约员工在取得上述学历资格后,另须具备两年至十年以上不等在资讯科技范畴的相关经验。就资讯科技助理员工类别,他们一般须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取得五科及格(包括指定科目),以及具备两年至五年不等从事控制及操作指定电脑系统的经验。
 
  获聘用的T合约员工除了须符合其岗位类别订明的基本资历及经验要求外,另须符合有关岗位指明的相关资讯科技技能及经验条件等要求。
 
(三)就工作指引方面,T25合约订明所有T合约员工均须遵守适用于规管公务员品行及相关事宜的规例及要求。T合约员工的监督人员除了督导辖下员工的日常工作外,亦须负责向他们发出相关的工作指引及定期提示他们遵守有关规例及要求。
 
  一般而言,T合约员工的主要职能是补足一些短期或有限期工作的资讯科技人手需求。由于T合约员工均具备其岗位所需的资历及经验,局/部门通常无需为他们安排在职培训。由于资讯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为提升其T合约员工的资讯科技知识、视野及触觉,据了解,T合约承办商会采取不同措施,包括提供培训课程折扣/资助、举办内部培训/工作坊、在其公司网站分享最新科技或培训资讯等。如因应特殊情况或与其职务有直接关联,例如支援新技术、系统面世等,局/部门可按T25合约规定,自行安排培训或要求T合约承办商为T合约员工安排相关培训。资科办亦开放培训内联网供T合约员工浏览网站内最新科技或培训资讯。
 
(四)T25合约的行政程序参照公务员相关安排而制定,惟T25员工不会被指派处理涉及机密及敏感的资讯。概括而言,督导及管理工作主要透过三个层面进行:
 
  在日常管理方面,局/部门须根据行政程序指派一名监督人员负责督导每名T合约员工的日常工作,监督人员的职级须较该名T合约员工的相若公务员职级高至少一级;
   
  T合约员工需要如公务员一样接受定期表现评核。监督人员须为其辖下的T合约员工于每年及在他们离职时填写表现评核报告。评核范畴包括资讯科技知识及操守、品质管理、项目监控与管理能力、领导才能、决策及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危机应变能力等。为确保评核是在公正及不偏不倚情况下完成,该表现评核报告须由另一位政府人员加签,其职级须较监督人员至少高一级并且对受评核人员的工作有所了解。评核报告经加签后,会供T合约承办商查阅及存档;及
   
  若T合约员工的工作表现未能符合要求,局/部门可按T25合约的行政程序终止聘用该名T合约员工,并重新启动委聘程序。
 
2022年2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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