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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二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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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今日(二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二节:「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升管治效能)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香港国安法》订立,是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新的里程碑。自《香港国安法》于二○二○年六月三十日实施后,保安局和警务处连同其他相关纪律部队积极依法采取多项执法行动,成功防范和制止不少危害国家和香港安全的行为。自《香港国安法》生效以来,截至目前,共167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而被警方拘捕,当中105人已被检控,另有五间公司亦因涉嫌干犯《香港国安法》相关罪行被检控。其中主要执法行动包括:

(一)拘捕危害国家安全的领头人物黎智英以及相关同谋人,有效防止他们继续滥用新闻自由,从事反中乱港勾当,危害国家安全和破坏社会稳定。有关行动亦令他们的洗脑机器《苹果日报》停止运作,而壹传媒集团亦已被法庭正式颁令清盘;

(二)拘捕涉嫌串谋通过「35+」计划操控选举,以取得香港特区立法会的大多数议席,意图瘫痪并严重干扰、阻挠、破坏香港特区政府依法履行职能的多名涉案人士,当中47人已被起诉「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三)全力打击本土恐怖主义,自二○一九年的「黑暴」至二○二一年底,执法部门共侦破超过20宗涉及爆炸品、枪械或弹药的案件;当中涉及六支真枪;以及19宗涉及爆炸品,包括外国恐怖袭击常用的炸药TATP。警方亦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激进港独组织「光城者」,该团伙企图于铁路、法庭等公众地方发动炸弹袭击以图达致一些政治目的,罔顾市民大众生命安全;

(四)激活现有法例:包括引用《刑事罪行条例》第9、10条积极打击「软对抗」的行为,例如起诉透过发表「羊村系列」儿童漫画,美化暴徒和逃犯,以煽动儿童憎恨政府的「香港言语治疗师总工会」的成员。此外,我们亦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建议行使《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下的相关权力,命令公司注册处处长将带来危害国家安全风险的「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以及

(五)善用《香港国安法第四十三条实施细则》赋予的执法权力,以防止和侦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包括冻结总值超过11亿元的罪行相关财产,包括现金、物业和股票。

  此外,众多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亦相继自行解散或停止运作。上述的执法行动,显示现有《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本地法例在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方面发挥成效。

  这些成效得来不易,我们不会掉以轻心,更需要居安思危。我们会时刻审视香港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尤其需要注意以下两项:

(一)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基于零和博弈思维,公然于不同领域以中国为针对目标。外部势力亦利用香港「一国两制」、高度自治的独特环境,试图通过属间谍性质及其他活动,不断干扰和抹黑特区事务,意图危害国家安全,并利用媒体、文化艺术等软对抗方式,继续试图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随着中国的经济和国力不断发展,预料有关间谍、软对抗及其他试图危害我们国家安全的行为不会停止;及

(二)本土恐怖主义活动,包括「孤狼式」袭击及以小组形式,例如「光城者」等所带来的威胁会仍然持续。尤其是去年「七一」刺警案显示「孤狼式」自杀袭击在香港会发生;而「光城者」的案件,更加显示本土恐怖主义分子已转趋行动化。

  为应对上述风险,特区政府会采取一系列策略,继续加强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就情报方面,我们会加强国家安全及反恐情报收集及分析,特别是网上资讯及反间谍情报,同时会加强与国家不同的组织及机构的信息和情报共享与交流;

(二)严正执法:包括继续针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和组织展开深入调查、特别是他们的财政来源、开支及与外部势力的关系;

(三)纪律部队全面协作,以支援警队的工作,包括:海关会继续加强针对枪支弹药及危险品入口的行动;入境处(入境事务处)会继续加强入境及签证审批把关的工作;惩教署会继续加强在囚人士的管理及情报工作;消防处会继续防范危险品被盗用及滥用;以及政府飞行服务队会继续提供全天候行动支援;
 
(四)其他政策局和部门共同协作:按《香港国安法》第三条和第六条的要求,特区政府各政策局及部门会共同推动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例如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通过《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落实预付储值卡实名登记制度,以及透过实施《2021年电影检查(修订)条例》和更新的《有关电影检查的检查员指引》,把国家安全列入为电影检查的考虑因素之一;

(五)提高国家安全意识:透过包括《香港国安法》网上展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跨部门反恐专责组等方面的宣传,以及继续推广警队国家安全热线的举报等,提高市民维护国家安全意识。国安处(警务处国家安全处)举报热线自推出15个月来,已收到超过23万条讯息,这些举报对我们的调查工作十分重要;

(六)立法方面:我们现积极推展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本地立法的工作,以尽快履行《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下的宪制责任。我们会透过检视过往的研究资料、《香港国安法》及其他维护国家安全相关法律的内容、相关实施经验及法庭相关裁决、国家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相关法律及实践经验、香港近年的实际情况等,制定有效和务实的方案,致力争取在今届政府完结前展开谘询工作,并在下半年把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此外,加强香港的网络安全对维护国家安全以及建构一个安全的营商环境均非常重要。香港现时虽然有法律条文处理与网络安全相关的个别违法行为,但并没有针对关键资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的相关法例。近年网络攻击增加,对关键资讯基础设施的网络安全带来重大挑战。关键资讯基础设施的系统一旦受到网络攻击的骚扰或者破坏,可能会严重危害经济、民生、公共安全以至国家安全。因此,我们有必要加强网络安全,通过立法方式清晰订定关键资讯基础设施的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包括:建立防范管理体系;制定网络安全计划;对资讯系统、资讯网络或电脑系统作出安全评估;草拟事故应变计划;定期进行网络安全事故演习;及建立网络安全事故通报机制等。政府会就立法订定关键资讯基础设施营运者的网络安全责任进行准备工作,目标是在今年内展开公众谘询。
 
  各位议员,在此我十分感谢大家对保安局工作的支持。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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