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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就《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二节)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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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二月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致谢议案辩论(第二节:「一国两制」行稳致远、提升管治效能)的致辞全文︰
 
主席:
 
  首先,我十分感谢各位议员在辩论环节的发言,给予我们很多宝贵意见。在今天的会议上,我会就《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中有关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政策措施作出回应。
 
完善选举制度
 
  早前,香港面对前所未有的政治冲击。中央的两项重大举措,包括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和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让「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区的实施重回正轨。要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特区须不断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正本清源,拨乱反正。我们要坚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贯彻落实新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去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3.11决定」)。去年三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为落实全国人大「3.11决定」及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经立法会审议通过,特区政府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刊宪生效《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
 
  完善特区选举制度,构建一套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与「一国两制」实践要求相适应、具有香港特色的民主制度,能为「爱国者治港」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更有助切实提升特区的管治效能,从而达致良政善治、长治久安。
 
  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两场选举,即二○二一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及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已分别在去年九月十九日及十二月十九日顺利举行。在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共有约4 380名投票人投票,投票率约九成。在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共有约135万名选民在选举中投票,从153名来自不同背景、持有不同政见的候选人中选出90名立法会议员。
 
  这两场选举的成功举办对香港以至全体市民均是意义重大,展现了广泛代表性、公平竞争性、政治包容性及均衡参与性,开启了良政善治的新篇章,亦为将在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筹备去年十二月立法会选举的时候,我们特别汲取了去年九月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经验,仔细检视各选举流程和工序,务求在确保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之余,亦适当加入高效及人性化元素,为选民及候选人提供最大便利。及后,我们在立法会选举作出了多项改善措施,包括:
 
(一)增加一般投票站至630个及大幅增加发票柜枱至超过6 200张,较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分别增加10%及122%,数目为历届选举最多,以缩短选民轮候投票的时间;
 
(二)在香港/深圳边境管制区香港一侧设立三个投票站,方便身在内地的选民返港投票。在选举当日,共有超过17 000名选民在香园围、罗湖及落马洲支线出入境管制站投票站投票;
 
(三)安排多场实习和模拟场景演练,让选举工作人员熟习每一个流程细节和安排;
 
(四)在中央点票站内大幅增设点票枱的数目,让每个功能界别均设有专属点票区及点票枱;
 
(五)将开启票箱点票及检查选举文件的程序分开处理,务求尽快完成点票过程并尽早宣布选举结果;及
 
(六)大规模实施并加以优化已在去年九月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实行的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和特别排队安排。
 
  整体而言,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投票的过程十分顺畅,各项选举安排体现公开、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点票工作在晚上十时三十分投票结束后随即展开,选举委员会界别的初步结果在投票日翌日(即十二月二十日)约凌晨二时公布,而所有点票工作在上午约十时完成,总共用了11小时,为近年选举最快完成点票的时间。
 
  我感谢各位议员就立法会选举安排的意见及进一步改善建议。我们会继续与选举管理委员会及选举事务处认真总结两次选举的经验,并加以提升改善,以确保在三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继续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原则下顺利举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公职人员宣誓
 
  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治港者及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他们的根本义务和责任,亦是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的重要基础。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已在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刊宪生效,进一步完善了《基本法》规定的宣誓安排,以及有效处理公职人员在宣誓就职后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为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踏出重要一步,有助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同时,已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刊宪生效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订明了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宣誓要求。
 
  现时,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选举委员会委员、区议员和公务员都已经宣誓。就其他公职人员包括法定机构人员的安排,特区政府正在进行研究,在具体方案出台后会向立法会汇报。
 
国旗、国徽、国歌、区旗、区徽
 
  国旗、国徽和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必须得到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立法会已分别在二○二○年六月及二○二一年九月通过《国歌条例》和《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让三部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以及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按照《基本法》第十八条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
 
  区旗和区徽是香港特区的象征和标志,同样需要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特区政府听取了立法会的意见,同意应适当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以尽量与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及《国歌条例》保持一致。我们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将相关修订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推广《宪法》及《基本法》
 
  《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建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将继续以多元手法推动《宪法》及《基本法》的公众宣传和教育,让市民有更全面、深入和正确的认识,加强社会学习及认识《宪法》和《基本法》的风气,具体工作包括充分利用电子媒介和网上平台,例如网上主题研讨会、网上工作坊等,持续在地区及学校层面举办实体流动推广活动、资助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举办不同形式的推广活动或就推广《基本法》进行研究工作等。
 
  主席,我再次感谢各位议员在辩论环节以及上星期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会议上给予我们很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我们会仔细研究,并会继续与各位议员继续沟通合作,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香港达致良政善治、长治久安。
 
  主席,本人谨此陈辞。恳请议员支持《施政报告》。多谢主席。
 
2022年2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9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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