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一题:混凝土厂的营运
*************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素蔚议员的提问和发展局局长黄伟纶的书面答覆∶
问题:
发展局局长于去年六月十六日举行的立法会会议上回覆本会议员的质询时表示,政府正研究在将军澳第137区提供用地,用以重置油塘工业区的一间混凝土厂,并预计该混凝土厂最快可于二○二四年投入运作。本人得悉,当区居民对该计划群起反对,并向政府提交过万名居民联署的信函表示反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研究的详情及进展为何;
(二)鉴于第137区已规划为房屋用途为主的新社区,加上大批将军澳区居民关注上述混凝土厂对该区的环境、交通安全和空气质素造成影响,发展局会否扩大上述研究的规模,为上述混凝土厂的选址作长远规划,包括迁入岩洞;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鉴于环境保护署执法人员多次发现位于油塘东源街22号的一间混凝土厂不当运作,该署于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发出通知,拒绝该混凝土厂的指明工序牌照续牌申请,但据悉该厂在提出上诉后仍继续营运,该上诉个案的结果为何;政府会否针对违反指明工序牌照条款的个案修例及加强执法,以改善相关的发牌制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的建造工程广泛使用混凝土,故持续和稳定的混凝土供应非常重要。由于混凝土材料混合后会在一段短时间内凝固,必须及时运送到各区工地,否则有可能影响混凝土成品的质量,因此混凝土厂选址有地域性考虑,现时本港多个区域均设有混凝土厂以应付其邻近建造工程的需要。混凝土厂的运作需要领有由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出的指明工序牌照,以确保不会对附近的居民造成环境滋扰。目前油塘工业区内的混凝土厂正供应混凝土予东九龙及新界东地区的工地。近年,油塘已由过往的传统工业区,逐步转型为住宅及商业区,所以与该区仍然运作中的混凝土厂房带来土地用途兼容性问题以及空气污染和噪音等环境影响的关注。
为配合东九龙和新界东的发展,该区有实际需要物色合适用地设置混凝土厂,政府已完成该混凝土厂选址的研究。就混凝土厂的选址,我们须考虑多项因素,包括对混凝土有较大需求的地区、土地用途的兼容性、对环境及交通的影响,以及有否便利混凝土厂运作的有利条件,例如临海用地可以提供水路运送制造混凝土的各种材料,从而减低对陆路交通的压力。
就问题的各部分,经谘询环境局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研究结果建议于将军澳第137区设置临时混凝土厂,以提供持续及稳定的混凝土供应,支援东九龙和新界东的发展。该处位于将军澳工业邨以南的临海地区,可以提供水路运送制造混凝土的各种材料,从而减低陆路交通的压力。现时土地主要是用作公众填料的临时储存库。我们现正筹备下一阶段相关的法定程序。如一切顺利,将会把用地以短期租约招标,为期七年,计及所需的程序及建造时间,我们预计临时混凝土厂最快可于二○二四年投入运作,至二○二九年为止。
拟议设于将军澳第137区的混凝土厂属临时性质。长远而言,我们会适时检视该区适合用作混凝土厂的用地选址,以配合将军澳第137区的长远发展。
(三)由于位于东源街22号的混凝土厂未能就其续领指明工序牌照申请证明有能力提供、安装及有效运行所需的措施,以防止污染物的排放及避免对附近居民构成滋扰,环保署于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已拒绝混凝土厂的续牌申请。混凝土厂其后于二○二一年五月十八日向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成立的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根据《空气污染管制(指明工序)规例》,该混凝土厂仍可按原有牌照条款继续运作,直至有关上诉获得处理、撤回或放弃为止。由于上诉委员会于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七日已驳回有关上诉,因此该厂须随即停止进行任何指明工序,包括混凝土生产及相关工序。环保署亦已要求该厂在60天内清理所有的水泥物料。
针对一些曾违反牌照条款的指明工序的厂房,除增加巡查次数外,环保署亦会使用新科技如航拍机来加强监察,如发现有违反牌照条款或相关环境污染管制条例的情况,只要有足够证据,环保署定必作出检控。在审批有关牌照续期申请时,环保署会要求营运商实施比一般情况更严格的管制措施,以及施加特别条款,例如在混凝土厂内设置两套独立并同时运作的闭路电视监察系统,并需把影像传送至环保署以加强监察,亦会要求混凝土车在尾槽加设防漏装置等。除非申请人能确实证明有能力提供、安装及有效运行所需的环保措施,并建立有效的监测及应变机制,否则环保署会拒绝续发牌照。现行的指明工序发牌制度及相关法例已赋予环保署所需权力,我们现时没有计划修改法例。环保署会继续监察指明工序的运作情况,并会适时检视成效。
完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