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对创科企业的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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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谭岳衡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薛永恒的书面答覆: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以及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有意见认为,在有关过程中,金融资本将起重要作用。另一方面,行政长官在二○二一年《施政报告》中提到,政府的创科创投基金以配对形式连同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地创科初创企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对创科创投基金的成效及金额等方面作出检视;

(二)有否计划设立更多母基金及引导基金,以推动创科产业化的发展;及

(三)鉴于香港已有较好的法律框架和上市退出渠道,政府有否计划制订政策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以协助创科企业融资,从而建设香港成为创科中心?

答覆:

主席:

  支援初创企业是完善本地创新及科技(创科)产业链的重要一环。政府一直透过不同投资基金向初创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提供全面支援。香港的创科生态日趋蓬勃,初创企业数目由二○一四年约1 000间跃升至二○二一年约4 000间;同期风险投资基金投资额由12.4亿元大幅增至超过400亿元。就谭议员的提问,经征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我现回覆如下:

(一)创新及科技基金下的创科创投基金旨在鼓励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本地创科初创企业。政府于二○一七年成立20亿元的创科创投基金,以大约1(政府):2(共同投资伙伴)的配对比例,共同投资于本地创科初创企业。现时共伙拍11个创投基金为共同投资伙伴。

  截至二○二一年年底,创科创投基金已投资逾1亿7,000万元于23家初创企业,涵盖供应链管理、电子商贸、金融科技、生物科技及人工智能等业务范围,并吸引超过15亿元私人投资。

  为投资更多具潜质的本地初创企业,创新科技署于二○二一年十月底向风险投资基金发出新一轮邀请成为共同投资伙伴,截止申请日期为今年二月底。

(二)过去数年,除在上文第(一)部分所述的创科创投基金外,科技园公司和数码港亦分别成立了科技企业投资基金和数码港投资创业基金,以配对方式与天使投资者或创业投资基金等共同投资于其园区支援的初创公司,以带动私营机构对本地初创企业作更多投资,为香港缔造一个更有活力的创科生态环境。

  两个基金金额分别为6亿元及4亿元。截至二○二一年年底,科技企业投资基金已投资约2亿4,000万元于21家初创企业,并吸引超过31亿元私人投资;而数码港投资创业基金则已投资超过1亿6,000万元于20家公司,并吸引超过14亿元私人投资。

  政府会不时继续探讨如何进一步改善香港的创科生态,包括提供有效率和成效兼备的投资渠道,以扶助香港的创科企业茁壮成长。

(三)为提升香港作为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的地位,政府经已完成三部曲,包括为私募基金引入有限合伙基金制度、为在本港营运的私募基金所分发的附带权益提供税务宽减,以及设立外地基金迁册来港的机制,为私募基金提供制度和税务上的便利投资创科企业。政府将继续致力推动基金业的发展,以打造香港为亚太区首选的国际资产及财富管理中心。



2022年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