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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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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二月十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简介《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有关政制事务政策措施的开场发言:
 
主席:
 
  首先,恭祝大家新年进步!祝大家在虎年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愉快!我十分高兴在今天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线上会议上,与各位立法会议员会面及聆听各位议员的意见。各位议员均是在经完善的选举制度后首场立法会选举中当选的议员。我期望在未来四年与各位议员密切沟通、衷诚合作,在香港踏入由乱而治、由治及兴的新时代下,与各位议员共同努力,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让香港达致良政善治、长治久安。

  在今天的会议上,我希望向各位议员简介行政长官在去年十月六日发表的《2021年施政报告》中,与政制事务有关的主要措施,以及相关措施至今的落实情况。此外,行政长官在今年一月十二日的立法会会议上公布政府架构重组方案,供下届政府参考。我们亦希望透过今天的会议,聆听各位议员对在拟议的新政府架构下,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工作范畴将作出的调整的一些意见。
 
  今天除了政制及内务事务局的同事外,我们亦邀请了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及选举事务处总选举事务主任一同出席会议。接下来,我会先就本局有关政制方面的政策措施作出简介。我们乐意稍后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
 
完善选举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去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全国人大「3.11决定」)。去年三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为落实全国人大「3.11决定」及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经立法会审议通过,特区政府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刊宪生效《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履行了特区的宪制责任。
 
  完善选举制度后的首两场选举,即二○二一年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及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已分别在去年九月十九日及十二月十九日顺利举行。在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共有约4 380名投票人投票,投票率约九成,选出了364名委员。在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共有约135万名选民在选举日投票,从153名来自不同背景、持有不同政见的候选人中选出90名议员。

  这两场选举的成功举办对香港以至全体市民均是意义重大,展现了广泛代表性、公平竞争性、政治包容性及均衡参与性,开启了良政善治的新篇章,亦为将在今年三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筹备去年十二月立法会选举的时候,我们特别汲取了去年九月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的经验,仔细检视各选举流程和工序,务求在确保立法会选举公平、公正之余,亦适当加入高效及人性化元素,为选民及候选人提供最大便利。及后,我们在立法会换届选举作出了多项改善措施,包括:
   
(一)增加一般投票站至630个及大幅增加发票柜枱至超过6 200张,较二○一六年立法会选举分别增加10%及122%,数目为历届选举最多,以缩短选民轮候投票的时间;
   
(二)在香港/深圳边境管制区香港一侧设立三个投票站,方便身在内地的选民返港投票。在选举当日,共有超过17 000名选民在香园围、罗湖及落马洲支线出入境管制站投票站投票;
   
(三)安排多场实习和模拟场景演练,让选举工作人员熟习每一个流程细节和安排;
   
(四)在中央点票站内大幅增设点票枱的数目,让每个功能界别均设有专属点票区及点票枱,以分类及点算个别功能界别的选票;
   
(五)将开启票箱点票及检查选举文件的程序分开处理,务求尽快完成点票过程并尽早宣布选举结果;及
   
(六)大规模实施并加以优化已在去年九月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选举中实行的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和特别排队安排。
 
  整体而言,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举行的立法会换届选举投票的过程十分畅顺,各项选举安排体现公开、公平和诚实的原则。点票工作在晚上十时三十分投票结束后随即展开,共点算了约135万张地方选区选票、约七万张功能界别选票,以及1 426张选举委员会界别选票。选举委员会界别的初步结果在约凌晨二时公布,而所有点票工作在投票日翌日(即十二月二十日)上午约十时完成,总共用了11小时,为近年选举最快完成点票的时间。
 
  根据法例要求,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须在今年三月向行政长官提交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的报告。在选管会提交报告后,我们会就立法会选举的检讨详情向本委员会滙报。
 
  同时,我们会继续与选管会及选举事务处认真总结两次选举的经验,并加以提升改善,以确保在下月二十七日举行的行政长官选举继续在公平、公开和诚实的原则下顺利举行,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
 
公职人员宣誓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治港者及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他们的根本义务和责任,亦是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的重要基础。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已在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刊宪生效,进一步完善了《基本法》规定的宣誓安排,以及有效处理公职人员在宣誓就职后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为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踏出重要一步,有助「一国两制」全面准确贯彻实施。同时,已在去年五月三十一日刊宪生效的《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订明了选举委员会委员的宣誓要求。
 
国旗、国徽、国歌、区旗、区徽
 
  国旗、国徽和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必须得到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立法会已先后分别在二○二○年六月及二○二一年九月通过《国歌条例》和《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让三部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以及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按照《基本法》第十八条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香港特区已履行其宪制责任。
 
  区旗和区徽是香港特区的象征和标志,同样需要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特区政府听取了立法会的意见,亦同意应适当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以尽量与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及与《国歌条例》保持一致。我们计划在今个立法年度将相关修订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保障个人资料
 
  为打击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已在去年十月八日刊宪生效,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以及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私隐专员)法定权力,向有能力移除「起底」内容的人士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相关「起底」内容,以减少对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的伤害。
 
  《条例》亦赋予私隐专员就「起底」个案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的权力,并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循简易程序提出检控。去年十二月十三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公署)进行首宗拘捕行动。私隐公署会继续从多方面打撃「起底」行为,以保障个人资料私隐。
 
  此外,特区政府早前已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其他修订方向征询本委员会的意见。我们会联同私隐公署详细研究并敲定具体的修例建议,并适时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推广《宪法》及《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及《基本法》共同构成香港特区的宪制基础,为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提供最有力的保障。要全面准确落实「一国两制」,我们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
 
  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会继续以多元的手法推动《宪法》及《基本法》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市民对《宪法》、《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有更全面、深入和正确的认识,加强社会学习及认识《宪法》和《基本法》的风气,具体工作包括充分利用电子媒介和网上平台,例如网上主题研讨会、网上工作坊等,持续在地区及学校层面举办实体流动推广活动、资助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举办不同形式的推广活动或就推广《基本法》进行研究工作等。
 
促进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
 
  在促进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方面,《2020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及《2021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分别在二○二○年六月及二○二一年三月获立法会通过,加强了四条反歧视条例,即《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及《种族歧视条例》,就歧视和骚扰行为提供的保障。其中,《性别歧视条例》经修订后,加强了对喂哺母乳的女性的法律保障。
 
  我们会继续检视平机会就反歧视条例检讨提出需要优先处理的建议,并会与平机会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反歧视条例的保障,以处理对内地来港人士可能遇到的歧视或中伤问题。此外,经特区政府增拨资源,平机会已成立专责的反性骚扰事务组,负责提升公众认知,以及为性骚扰受害人作第一站支援。
 
  二○二○年四月,我们优化了《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把涵盖范围扩展至所有政策局、部门和有关机构,统称为公共主管当局,为数超过100个。根据经修订的《指引》,公共主管当局须主动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当的传译翻译服务,让不能以中文或英文有效沟通的服务使用者享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指引》同时规定公共主管当局须为前线和新入职人员提供种族共融的培训。我们会密切注视《指引》的执行情况,以确保《指引》发挥预期效用。
 
  此外,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及宣传,促进不同性倾向和跨性别人士的平等机会,以期在社会上建立共融、互相尊重和不歧视的文化和价值观。我们会继续资助东华三院营运24小时支援性小众电话热线「同‧一线」,为性小众及其家人提供即时支援、辅导和转介服务。自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起,我们增拨了资源,让「同‧一线」向有需要的性小众及其家人亦提供面对面辅导服务。此外,继早前推出为医护人员及纪律部队前线人员编制的培训资料后,我们目前已完成制订为社会工作者提供的培训资料,并计划于今年内推出,以提高他们对性小众的认识和敏感度。
 
  在儿童权利方面,我们会继续透过推行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鼓励及协助更多团体举办教育活动,令公众认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所保障的儿童权利。
 
政府架构重组方案
 
  行政长官在今年一月十二日公布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建议将政制及内地事务局负责有关儿童权利的工作,拨归负责儿童政策的劳工及福利局,以整合及理顺相关工作的分工及统一政策事权。现时,本局负责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儿童权利论坛和有关香港特区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撰写报告的统筹工作,劳工及福利局则负责支援儿童事务委员会的工作。为统一政策事权,减少职能分散,政府架构重组方案建议把涉及儿童权利政策拨归劳工及福利局负责。
 
  另外,政府架构重组方案亦建议把特区政府在二○一八年年中成立、由政务司司长担任主席的少数族裔事务督导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由政务司司长私人办公室下的人力资源规划及扶贫统筹处,拨归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检视和探讨政策及措施,促进少数族裔人士可以平等使用公共服务,协助他们融入社会。政务司司长将继续出任督导委员会主席,提供高层指示和督导跨局合作,而将督导委员会的秘书处工作拨归负责促进平等机会、消除歧视政策(包括促进种族平等)的政制及内地事务局统一处理,可让本局相关政策制订的责任和角色更清晰化。
 
  主席,我的简介完毕。我和同事乐意解答议员有关的问题。
 
2022年2月1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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