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完成就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的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对违反强制检测公告的执法行动(附图)
  ​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七时起限制在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即鸭寮街107-131号(单号)、石硖尾街11-17号(单号)、汝州街140-164号(双号)、南昌街112-126号(双号)、大南街195-223A号(单号)、石硖尾街1F号、荔枝角道238-272号(双号)及南昌街66-72号(双号)的大厦(不包括位于地下的店铺))内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受限区域」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

  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月四日期间曾身处上述大厦(包括位于地下的店铺)内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二○二二年二月六日或之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今日(二月五日)上午约九时十五分宣布已完成强制检测行动,随后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以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根据「相关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的要求接受强制检测。政府宣布执法行动在今日下午约二时三十五分完结。
   
  在这次行动中,环境局、环境保护署、民政事务总署(包括深水埗民政事务处)、警务处、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医疗辅助队动员共约330名人员,安排落实宣告和对违反早前发出的强制检测公告执法。

  政府感谢受检人士的支持和体谅,在大家的合作和努力下,再加上检测承办商不眠不休工作,居民的检查结果已获电话短讯告知。政府今日上午约九时十五分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后,随即在「受限区域」内执法,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根据「相关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的要求接受强制检测。受检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相关执法行动于下午约二时三十五分完成,政府共检查了约740名受检人士的检测报告,发现有85人未进行强制检测,已向他们发出强制检测令。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考虑到上述情况后,已根据第599J章撤销「相关宣告」(见附件)。
   
  政府亦提醒没有应门的346户居民,在看到政府张贴的告示后,尽快联络政府进行检查,以排除病毒在小区内可能有机会继续传播的风险。
   
  政府感谢所有参与这次工作的政府人员和检测承办商的努力,亦再次感谢受检人士的支持和谅解,在这段时间内通力合作,进行检测,并留在家中等候结果。
   
  政府会严肃跟进受检人士遵守强制检测公告以及限制与检测宣告的情况。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强制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图片

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就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即鸭寮街107-131号(单号)、石硖尾街11-17号(单号)、汝州街140-164号(双号)、南昌街112-126号(双号)、大南街195-223A号(单号)、石硖尾街1F号、荔枝角道238-272号(双号)及南昌街66-72号(双号)的大厦(不包括位于地下的店铺))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检查受限人士是否已接受强制检测。

附件

附件
 
 
2022年2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10分
即日新闻  

图片

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就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即鸭寮街107-131号(单号)、石硖尾街11-17号(单号)、汝州街140-164号(双号)、南昌街112-126号(双号)、大南街195-223A号(单号)、石硖尾街1F号、荔枝角道238-272号(双号)及南昌街66-72号(双号)的大厦(不包括位于地下的店铺))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深水埗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检查受限人士是否已接受强制检测。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