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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启德指明「受限区域」执行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附图)
  ​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引用《预防及控制疾病(对若干人士强制检测)规例》(第599J章),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下称「相关宣告」),自昨日下午六时起限制在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即启德新区沐宁街7号嘉汇第1-3及第5-9座)内的人士(下称受检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受检人士须在其处所等候,直至「受限区域」内所有已识别的受检人士完成检测,而相关检测结果亦已获大致确定,方可离开其处所。

  此外,政府昨日亦发出强制检测公告,任何于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二日至二月四日期间曾身处上述大厦超过两小时的人士,即使在「相关宣告」开始生效时不在「受限区域」内,亦须于二○二二年二月六日或之前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今日(二月五日)上午十时完成强制检测行动,并正在「受限区域」内进行执法行动,确认「受限区域」内所有人士已接受强制检测。政府会另行公布正式撤销「相关宣告」的时间。

  自今日上午十时起,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内已进行检测的人士如能出示阴性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可在向订明人员提供个人资料后,经由指定出口离开「受限区域」。

  政府昨日于「受限区域」内设立临时采样站,并要求受检人士在今日凌晨零时前到采样站接受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采集及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其间约1 780名身处「受限区域」内的人士接受检测,其中发现四宗初步阳性检测个案,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会安排跟进。

  此外,政府亦在「受限区域」内派员到访约900户,当中约180户在过程中没人应门,政府会采取措施跟进。

  政府重申会严肃执法。如任何人士未能出示检测结果电话短讯,或佩戴手环以证明接受强制检测即属违反强制检测公告,可处定额罚款5,000元,并会收到强制检测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制检测令或限制与检测宣告即属犯罪,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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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就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即启德新区沐宁街7号嘉汇第1-3及第5-9座)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为受检人士登记进行检测。
 
2022年2月5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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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二月四日)就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即启德新区沐宁街7号嘉汇第1-3及第5-9座)作出限制与检测宣告及强制检测公告,限制在启德指明「受限区域」内的人士须留在其处所并接受强制检测。图示工作人员在「受限区域」内为受检人士登记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