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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第二阶段梅窝改善工程建议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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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一月二十一日)刊宪,建议进行第二期第二阶段梅窝改善工程,包括兴建公众停车场和巴士总站,以及沿梅窝熟食市场对出海滨兴建行人路,以提供基础设施满足社区需求。
   
  建议工程的详情载于附件,公众可于办公时间在下列政府办事处查阅有关图则和计划∶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地下
中西区民政谘询中心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二十楼
离岛民政事务处
 
大屿山梅窝银鑛湾路二号
梅窝政府合署地下
离岛民政谘询中心(梅窝)
 
大屿山东涌美东街六号
东涌邮政局大厦一楼
离岛民政谘询中心(东涌)
 
香港中环统一码头道三十八号
海港政府大楼十九楼
离岛地政处
   
  有关的宪报公告、计划、图则和位置图已上载至www.thb.gov.hk/tc/psp/publications/transport/gazette/gazette.htm
 
  任何人士拟反对该项工程或使用,或同时反对两者,必须以书面向运输及房屋局局长提出。反对通知书可经下列方式递交:
 
  • 以邮递或专人送达方式,把反对通知书投入设于香港添马添美道二号政府总部东翼二楼入口处的运输及房屋局第六号投递箱。投递箱的收件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上午八时至晚上七时;
  • 传真至2868 4643;或
  • 电邮至gazettethb@thb.gov.hk
 
  反对人士须在反对通知书内说明其权益及声称受该项工程或使用影响的情况,并提供联络资料,方便联络。反对通知书须不迟于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送达运输及房屋局局长。
 
2022年1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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