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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邀请合资格人士或机构申请资讯科技计划协助残疾人士
  社会福利署(社署)明日(一月十九日)至二月二十八日接受合资格人士或机构申请「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第3期)」,而「个人电脑中央基金(第45期)」亦会于同期接受合资格人士申请。

  「视障人士资讯科技计划」旨在资助为视障人士提供服务或教育的非牟利及非政府机构,以及各大专院校配置高效能的中文读屏设备、具40方规格的点字显示器及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以方便视障人士浏览互联网上的资讯,同时协助个别在学习或工作上必须使用高效能资讯科技并有经济困难的视障人士购置这些器材。

  申请获批核的机构可获资助购买载于计划参考便览附表中的高效能中文读屏设备(上限为9,800元)及/或点字显示器(上限为36,000元)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上限为66,300元)。申请获批核的个别人士可获资助购买载于同一附表中的高效能中文读屏设备(上限为9,800元)及/或辅助仪器/便携式仪器(上限为49,600元)及/或点字显示器(上限为32,400元)。

  符合资格的机构可使用指定的表格提出申请。个别申请者须得到提供康复服务的受资助非政府机构、本地大专院校的学生事务处、本地中/小学的校长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提名,并经由提名机构提交指定申请表。所有申请须与所需器材的报价一并递交。社署已发信邀请相关的机构协助推荐及递交有关提名。

  「个人电脑中央基金」旨在资助符合资格的残疾人士购置所需的电脑设备,并透过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所提供的辅助和跟进服务,协助他们在家中自设业务或在家中接受辅助就业服务。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正接受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展能就业科所提供的服务并得到该单位的推荐;
(二)公开就业遇到困难;
(三)提供可行的业务计划,而该计划必须使用电脑设备;
(四)有经济困难,无法购置业务计划所需的电脑设备;
(五)有能力操作电脑以实践其业务计划;及
(六)取得作出推荐的康复服务机构或劳工处同意在申请人获得资助购买电脑设备后提供辅助和跟进服务。

  有关上述两项计划的详情,可浏览社署网页(www.swd.gov.hk)或康复数码网络(www.CyberAble.net)。计划的资料文件及申请表格均可从上述网站下载。如有查询,请联络社署康复及医务社会服务科,电话:3586 3594;电邮:eoimc@swd.gov.hk或传真:2834 7046。
 
2022年1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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