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政府对山边非法殡葬个案采取执管行动
*****************
  民政事务总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地政总署今日(一月五日)起会在大埔三门仔认可殡葬区(TP/E7)及劏鸡井认可殡葬区(TP/E13)内对山边非法殡葬个案采取执管行动,预计需约三天时间移除二十八个非法坟墓/金塔屋/金塔,并将当中的遗骸迁葬至沙岭坟场。

  食物环境卫生署和地政总署去年九月二十三日在三门仔及劏鸡井认可殡葬区内三十二个未经批准的坟墓/金塔屋/金塔张贴公告及通知,要求有关人士于去年十月二十四日前停止占用政府土地,并与相关政府部门联络,否则相关的遗骸会被迁葬至沙岭坟场。限期届满后,尚余二十八个坟墓/金塔屋/金塔未有人认领,政府遂于今日展开迁葬行动。

  政府自二○一六年起于个别认可殡葬区推行管理试验计划,因应每个认可殡葬区的实际情况,推行相应的改善措施,包括竖立认可殡葬区的界线标示、进行纪录测量、订立墓地尺寸限制,以及于认可殡葬区内的可用空间划定新申请的墓地范围,从而确保下葬地点皆位于殡葬区内。试验计划至今已推展至十五个认可殡葬区,涵盖了新界九个行政区域。

  政府早前审视自试验计划所得的资料后,决定就殡葬区内的非法殡葬情况分阶段展开跟进工作。是次行动是继去年七月于西贡大头洲认可殡葬区(SK/52)的首次执管行动后的第二次行动。政府会继续进行跟进工作,包括计划于清明节前于其他未经批准的坟墓/金塔屋/金塔张贴公告及通知。

  政府发言人强调,根据《土地(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任何人未经当局许可而占用政府土地,且没有遵从该条例所指的通知所饬令而停止占用该土地,即属犯罪。任何被占用政府土地上的财产或构筑物可被政府拆除和移走,而占用人或会遭检控。此外,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在没有主管当局书面准许下埋葬人类遗骸属违法行为,违例者可被刑事检控,而有关坟墓内的遗骸亦会被移走。
 
2022年1月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2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