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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环署提醒餐饮处所及表列处所负责人和巿民有关扩展使用「安心出行」的安排及调整餐饮处所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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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发言人今日(十二月八日)提醒餐饮处所负责人、相关表列处所负责人和巿民,由明日(十二月九日)起,必须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将适用于所有受《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规管的处所(包括餐饮处所及表列处所),顾客或使用者在进入相关处所前,必须利用其手机上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瞄「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另外,餐饮业务运作模式亦会相应作出调整。

  因应全面执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餐饮处所A类运作模式将不再适用。换言之,所有餐饮处所(除酒吧/酒馆另有规定外)于指明期间须按B类、C类或D类运作模式的其中一种运作,并遵从所有其他适用于相关运作模式的社交距离和防疫抗疫规定。原以A类运作模式运作的餐饮处所如选择B类运作模式,须安排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自十二月九日起每七日进行一次2019冠状病毒病的聚合酶连锁反应核酸检测,而有关检测样本必须是以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进行;或采取替代措施,即确保有关员工完成 2019 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并保留疫苗接种纪录作为已接种疫苗的证明。新安排下,B类运作模式下可提供堂食服务的时间将延长一小时至晚上十时五十九分为止。

  发言人提醒以C类和D类运作模式运作的餐饮处所,须在食环署的「疫苗气泡」专题网页(www.fehd.gov.hk/tc_chi/licensing/COVID19InjectionRecord.html)登记相关资料,包括运作模式、已完成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员工人数、基于健康理由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而以按时进行指定检测代替的员工人数,以及涉及处所运作的所有员工总人数等。此外,食环署可公开已登记的持牌餐饮处所牌照号码、店号、地址、供客人联络的电话号码及有关资料,供公众查阅。

  社区检测中心只会为个别符合资格的餐饮业务员工(主要为未完成接种新冠疫苗或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的人士)提供免费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而相关人士必须出示有效的医生证明书/疫苗接种纪录/身分证明文件,方可接受免费检测。换言之,如非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宜接种新冠疫苗,他们必须自费定期进行检测。合资格人士须于网上预约(www.communitytest.gov.hk)到社区检测中心进行免费检测,未有预约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需自行缴付240元的检测费用。

  食环署发言人表示,「全面执行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有助政府更有效和精准地追踪确诊个案、评估暴露风险及为相关人士进行病毒检测,从而增强本港疫情防控能力,保障市民大众安全。」

  发言人补充指,考虑到有个别人士因合理理由未能符合相关使用「安心出行」的规定,以下三类指定人士可以填妥指定表格的方式替代使用「安心出行」,他们为:
  (a)65岁或以上和15岁或以下的人士;
  (b)残疾人士;及
  (c)其他就上述安排获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认可的合资格人士。

  只就15岁或以下而未能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的人士(有关人士),若其成年同行人士已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瞄有关场所二维码或按规定使用上述指定表格登记相关资料(如适用),则有关人士毋须以指定表格登记有关资料(此安排不适用于酒吧/酒馆)。有关指定表格已上载至食环署「疫苗气泡」专题网页(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P.html)。

  发言人提醒,在「安心出行」新规定下,只有以D类运作模式运作的餐饮处所因运作需要划定「特定范围C区」及「特定范围D区」,仍须按规格绘制及张贴平面图以资辨别,其余餐饮处所则无须再绘制及张贴平面图。

  为便利业界及巿民了解有关「安心出行」新规定及相关资讯,食环署已发信予餐饮处所负责人及表列处所管理人,亦已制备指定人士申报表格和常用问答并上载至食环署网页。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呼吁各处所负责人及市民切勿松懈,继续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以应对变异病毒株所带来的公共卫生威胁,让香港整体的防疫抗疫能力得以进一步提升。
 
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3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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