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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在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公众谘询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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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举行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公众谘询记者会,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和署理知识产权署助理署长(版权)许丽珊亦有出席。以下是邱腾华的开场发言:
 
  各位新闻界朋友、各位市民,大家好!政府今日就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展开三个月的公众谘询,直至明年二月二十三日为止。版权制度的存在是要保护知识产权,亦可说是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原创作品的私有产权,另外一方面亦令公众可合理地使用版权作品。这对鼓励创意、科技发展,以至促进和传播知识都非常重要,亦是香港作为知识型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
 
  一直以来,香港致力完善版权制度,以期配合我们所需要的发展路向,力求在版权拥有人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之间求取适当平衡,并符合香港整体和最佳的发展利益。事实上,观乎全球不同地方,大家都锐意透过创新及创意推动经济发展,所以很多海外经济体一直以来都采取积极行动,确保其版权制度健全和与时并进,香港不容落后。
 
  再者,在今年三月公布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国家提出支持香港发展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承接国家给予香港的支持,我们在推广知识产权方面需要建立更加稳固的基础。政府认为现时是最适合的时机重启检讨版权法例的工作,以配合上述的发展所需,亦为香港开创更多商机。
 
  《版权条例》于一九九七年制定,政府先后多次更新法例内容。当中,自二○○六年起,政府就加强在数码环境下的版权保护先后进行了三次大型谘询,并将谘询结果透过于二○一一年和一○一四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修订)草案,以完善本港的版权制度。
 
  尽管政府曾经在二○一一年和二○一四年向立法会提出修订草案,并且得到当时的法案委员会支持,但相应的立法程序都未能在当届立法会会期内完成,尤其以《2014年版权(修订)条例草案》(《2014年条例草案》),更遭到部分议员「拉布」而导致有关审议程序被迫休止。政府两次尝试更新《版权条例》都未能成事,令香港版权制度较国际落后超过10年,这是非常可惜的。
 
  《2014年条例草案》所载的立法建议,是当时政府、立法会、版权拥有人、联线服务提供者和版权使用者经多年讨论而达致的成果和一定的共识,平衡了各方持份者的权益。所以,在这次公众谘询,我们建议以《2014年条例草案》作为基础,希望可以落实社会上已有一定共识的方案,进行立法修订工作。这亦会作为我们持续维持香港版权制度健全性和具竞争力工作的一个新起点。
 
  在这基础上,我们建议优先处理修例工作中五个主要范畴,分别是:
 
  第一,现时的《版权条例》赋予版权拥有人一些专有权利,可以在复制作品、向公众发放或提供其作品的复制品时,以广播或作有线传播等方式进行,而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因应科技发展,我们在现时的谘询和将来的立法工作中,建议引入一项新的、以科技中立为本的「专有传播权利」,以确保这些作品可在以任何电子传送模式向公众传播时,得到全面的保护。也即是说,修例后,版权拥有人无论透过现时流行的串流技术(streaming)或日后有其他新的电子传送模式,其版权作品都可获得全面保障。
 
  第二,因应我刚才所说,增加「专有传播权利」后,在刑事法律责任上,自然要相应扩阔,就新增的权利给予法律保障。
 
  第三,我们建议审理涉及侵权的民事案件,法庭在判予版权拥有人额外损害赔偿时,可以有两项法定因素作为考虑基础,一是侵权者获悉其侵权行为后的不合理行为,二是因该侵权行为而令侵权复制品广泛流传的可能性,这两点的目的都是加强对版权拥有人在数码环境的保障。
 
  第四,为鼓励联线服务提供者与版权拥有人合作一起打击网上盗版活动,我们建议为他们提供合理的保护,透过新增的「安全港」条文,订明联线服务提供者在符合若干条件下,包括在获告知其服务平台上出现侵权活动后采取合理措施遏止或限制有关活动,只须对用户在其服务平台上的侵权行为承担有限的法律责任。
 
  最后一项是新增和扩阔豁免。我们建议新增数项新的豁免,即是(一)戏仿、讽刺、营造滑稽及模仿;(二)评论时事;及(三)引用版权(作品)。这三项是新增的豁免范围;另外也包括早前曾提出的修订,将方便网上学习;图书馆、档案室和博物馆的运作;以及声音纪录的媒体转换等都列入豁免,令使用版权(作品)的人士得到这方面的豁免。以上的建议都是希望保护版权与使用者,在两者之间的合理利益求取平衡。稍后知识产权署署长会作具体和深入的介绍。
 
  以上五个范畴可明显看到现有法例不足的地方,都需要更新,藉此加强在数码环境下对版权保护的工作,亦可以加强对非法或盗版的侵权行为加以防范和制止。
 
  谘询文件除详细列出以上的立法建议外,亦就四个以往在立法会审议《2014年条例草案》时引起较多讨论和关注的题目,包括(法例)应否尽列所有豁免;合约应否凌驾豁免;以及应否有特定法例条文处理非法串流装置和司法封锁网站。如大家记忆犹新,这些都是曾经在当时的法案有较多讨论,所以,我们在今次谘询亦将政府初步的看法列出。谘询文件除讨论上述五大范畴和四个大家过往关心的课题外,亦欢迎大家提出新的研究课题,我们希望在公众讨论的过程中汲取大家的意见,审议后再决定如何草拟法案。
 
  是次谘询是保护版权工作的一个新开始。正如我在开始发言时指出,香港的版权制度现时已落后于国际发展形势,所以我们有需要急起直追,抓紧时间。当务之急是尽快完成法例修订工作,但当然要透过谘询,在三个月的谘询期吸纳大家的意见,从而在新起点上建立更稳固的基础,以草拟和推出法例修订。政府会非常审慎(考虑)在谘询中收集到的不同意见,并希望能及早完成工作,把草案提交立法会。
 
2021年1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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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中)、知识产权署署长黄福来(左)和署理知识产权署助理署长(版权)许丽珊(右)今日(十一月二十四日)就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公众谘询举行记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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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香港版权制度公众谘询记者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