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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消费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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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统计处)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二零二一年十月份整体消费物价与一年前同月比较,上升1.7%,较二零二一年九月份的相应升幅(1.4%)为高。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十月份有较大的按年升幅,主要是由于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份开始,差饷宽免的上限由每个应缴差饷物业每季一千五百元下调至一千元。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即基本通胀率)为1.1%,较二零二一年九月份(1.0%)稍高,主要是由于电力费用和新鲜蔬菜价格升幅扩大所致。

  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止的三个月的平均每月变动率为0.2%,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则为-0.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的变动率均为0.1%。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2.1%、1.6%及1.5%,而二零二一年九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6%、1.2%及1.3%。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1%、1.0%及1.2%,在二零二一年九月份的升幅则分别为0.9%、0.9%及1.2%。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止的三个月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1%、0.2%及0.2%,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2.1%、-0.1%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止的三个月,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升幅分别为0.1%、0.1%及0.2%,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九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升幅则均为0.1%。

  在各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上升28.1%)、衣履(上升6.1%)、交通(上升5.7%)、外出用膳及外卖(上升2.5%)、耐用物品(上升2.0%)、基本食品(上升1.8%)、杂项服务(上升0.9%)和烟酒(上升0.7%)。

  另一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十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杂项物品(下跌1.6%)和住屋(下跌0.6%)。

  以二零二一年首十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5%,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9%、0.8%及0.7%。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5%、0.7%、0.2%及0.4%。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止的三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6%,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分别上升2.0%、1.3%及1.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1%、1.1%、1.0%及1.2%。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月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1.1%,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2.3%、0.5%及0.5%。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升幅则分别为0.4%、0.7%、0.2%及0.3%。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基本消费物价通胀率由九月份的1.0%微升至十月份的1.1%。能源相关项目和个别主要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包括衣履和交通)的价格录得较为明显的按年升幅,而许多其他主要组成项目承受的价格压力则仍然轻微。

  展望将来,随着进口价格升幅加快和经济复苏,通胀压力在短期内或会略为上升,但由于本地成本压力仍然轻微,基本通胀应会大致维持受控。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消费物价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于月报中,用户可以在统计处网站下载二零二一年十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1&scode=270)、「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类别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2&scode=270)及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后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3&scode=270)。

  统计处在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首次公布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该数列是根据在二零一九年十月至二零二零年九月期间进行的「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编制。新数列取代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旧数列,用作分析消费物价变动。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旧消费物价指数数列,将会连同新消费物价指数数列,继续按月编制及发表,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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