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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严厉谴责恐吓司法人员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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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十一月十六日)表示,高度关注司法人员接连收到恐吓信件,并已将事件交由警方跟进。

  司法机构强调,任何试图向法官及司法人员施加不当压力的行为,均违反法治精神,冲击司法独立的原则,应受到严厉谴责。

  《基本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司法机构重申,根据司法誓言,法官及司法人员须依法处理案件,确保司法公正,并以无惧、无偏、无私、无欺之精神,维护法制,主持正义。因此,法官审理每宗案件时,即使涉及任何富争议的法例和社会事件,必须无所畏惧,独立和专业地按照法律和法律原则作出判决,不论判决结果是否受欢迎或受抨击。如对判决或判刑不满意,有上诉机制处理。
 
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6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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