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答问内容(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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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你好。想问关于机组人员进入社区后确诊方面,国泰昨日自行宣布会收紧机组人员的检疫安排,要求他们在进入社区后,或会限制他们在社区活动的时间等。想知道其实政府认为国泰自行收紧措施是否已经足够?有没有需要在政府层面修订相关豁免检疫规例,要求机组人员全部均须进入政府的检疫中心进行检疫?以及若要收紧,是否只针对机组人员,一些跨境货车司机会否也受影响?多谢。
行政长官:在接近两年的抗疫工作当中,其中一项需要很认真处理的就是在严格执行「外防输入」的同时,如何能确保香港整个社会的正常运作,因此无论是机组人员、海员,或者是跨境货车司机,出发点也并非是为了某一行业、企业或某些公司或员工,我们的考虑点都是香港的整体正常运作。大家应知道,香港大部分的食物、日用品,甚至在零售层面的销售货品都是来自外地和内地,因此保持我们的空运、海运和陆运畅顺是非常重要,我们亦因此设计并执行了一段很长时间这类豁免安排。早前为了进一步严格执行「外防输入」,我们已经取消大部分的豁免群组,或多或少也会影响香港的经济活动或经济复苏,但去到我刚才说的那一环,即香港的日常运作,就没有办法完全不作特别安排。大家看到现时市面上经济正在恢复,餐饮业营运得很好,如果突然完全没有来货,社会便不知道如何运作。
我们每一次就着海、陆、空人员的豁免均有很严格的安排,无论是检测或是他们的日常行动都应该受到限制。希望社会明白,我们并不是对机组人员完全放手不管、不须要他们在酒店隔离,我们其实与航空公司有非常紧密的接触,亦有全套的安排,包括机组人员飞往海外时,在海外停留一、两日的安排都是闭环式,全部有要求的。鉴于今次共有三位确诊者从同一地点回港,亦曾居住同一间酒店,因此卫生防护中心已经采取进一步行动。
大家不要小看,我们每一次采取进一步行动的影响都不小。譬如据我所知,由于三位货机机组人员均曾闭环式地居住德国法兰克福市一间酒店,因此曾经在该酒店居住而现时身在香港的航空公司机组人员,我们也要求他们接受21日隔离检疫。单单这一举措便涉及130位货机机师,如果多一、两宗此类事件,可能我们的货机便会没有机师;而在很短时间内要求130位货机机师接受21日隔离检疫,其实已经对于香港的货运造成不少影响。这个例子说明我们需要想一个方法,既可以保障我们在「外防输入」方面严谨,亦令香港可以继续运作。国泰航空公司公布的进一步措施,譬如回港后在家中的那三天不可以外出,除了一些非常紧急的事情,例如去进行检测、求诊等,其他的日子,即复飞前的日子,均须要减少活动,最好不要参加社交聚会等,这些都是运输及房屋局与国泰航空公司在这几天详细商讨出来的,并不是单单由一间航空公司自己处理。我们告诉他们,如果再发生这类个案,香港社会会高度关注,亦可能会影响香港整体抗疫工作。
希望大家了解,我们在保持香港运作的大前提下,亦在可行的范围,甚至会稍为影响经济活动和社会运作的情况下,也会采取进一步的措施。目前,无论是我们或航空公司采取的措施,我认为均属适合;但疫情会变化,我们会保持监察,在有需要时唯有再采取进一步的严格措施,但就会进一步影响香港的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
记者:想问林太,这件事对于内地和香港商讨「通关」的事宜有没有影响?
行政长官:暂时没有,一切的工作筹备和商讨仍然在进行中。
记者:你好,我想问之前北角有野猪袭击辅警,渔护署将它人道毁灭,坊间有些意见提出把野猪捕捉回来进行绝育,再放回孤岛或大自然,特区政府有没有考虑过这种处理方法?谢谢。
行政长官:近日社会上对于野猪出没和伤人高度关注,特别是在市区,大家在互联网上也看到很多短片,应该也同样关注和担心,如果这些野猪在马路上横冲直撞或走进屋苑内伤害到居民,特别是小孩,大家也不想看到这些现象,所以作为负责任的政府,我们须要采取行动。渔农自然护理署决定执行它们现在这个策略,在市区内使用以往曾经执行过的措施,即如有野猪横行便将它人道毁灭,这是以市民的安全为先。我明白有很多香港人十分爱护野生动物、大自然、湿地和渔塘,但最终我们也要让社会环境能够保障市民安全。我们每次都不是贸然采取行动,我们是看到情况恶化并为市民带来风险,而采取负责任的反应。据我所知,我们也提供过一些数字,过去数年有30宗野猪伤人事件,我们没有理由看着情况继续恶化下去而不做事。
不过,我在此也要呼吁,在互联网上看到很多人特地去喂饲野猪,而且可能不是随意一次的喂饲,好像是有习惯地去喂饲这些野猪,就在它们出没的地方去喂饲。这些市民的行为,我们是不赞成的,这只会令它们更愿意或更喜欢出没在一些市区地方,亦可能增加它们的繁殖能力,所以我们不会不考虑或提高刑罚,令市民不去喂饲这些野生动物。
记者:你好。有媒体报道指摩根大通行政总裁戴蒙昨日抵达香港,并会在香港逗留32小时,而他这次来港是获豁免隔离检疫。想问今次的豁免安排是根据什么准则?为何公司高层可获豁免?他们带来的风险会否比一般旅客低?他们在港期间的行踪会否受限制、监察等?谢谢。
行政长官:当日我们透过行政会议通过,香港法例第599章,即有关公共卫生法律下的附属法例,以说明有关检疫的安排。有关由内地抵港人士的安排属第599C章,由海外抵港人士则属第599E章。法律上有一套豁免机制,清楚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可获豁免强制检疫,譬如涉及抗疫工作、政府行为和对于香港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人,但早前我们已取消绝大部分群组的豁免安排,即整个群组如上市公司或属于有内地投资的商界或企业。现时主要剩下很少引用、一些属于个人的豁免安排。个人豁免也是按照刚才提及的法律基础,属该几类的人士可获豁免,例如若我本人今日出国或到内地公干,回港时也不须要接受14天或21天的检疫。这个案也是按上述条例由相关政策局提出,经政务司司长以该人个人身分批核;据我所知,引用的理据是经济,毕竟那是一间很大的银行,其在港有重要的业务,相关人士需要来这里进行大概一日多的工作。回答你的问题,他整个行程是受限制的,所以风险完全可控。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内容的英文部分。)
完
2021年11月16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3时24分
香港时间13时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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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