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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长期病患者及早接种疫苗 免疫力弱病人获发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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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医院管理局发出:

  医院管理局(医管局)今日(十一月十日)表示会配合政府就第三剂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的接种安排,提醒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病人接种疫苗的重要性,并发出证明方便他们按专家建议,尽早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
   
  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辖下的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和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联合科学委员会)早前建议,一般长期病患者应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最少六个月接种第三剂疫苗;而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病人(详见下表)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四星期,便应接种第三剂新冠疫苗。
   
  医管局发言人说:「属特定组别的公立医院病人,需要凭医院发出其属于特定组别免疫力弱病人的证明,才能在接种第二剂疫苗后四星期至六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
   
  「医院会向已完成接种两剂疫苗,并在近期返回医院覆诊或接受治疗服务的病人,即时发出有关证明文件。假如病人近期未有覆诊日期,医院会陆续以电话或邮寄通知有关安排,方便他们前往接种疫苗。」
   
  发言人补充,特定组别的病人若已完成接种第二剂疫苗超过四星期,可凭有关证明文件,直接前往社区疫苗接种中心或公立医院内的新冠疫苗接种站,或在专题网站预约接种。假如有关病人完成接种第二剂疫苗已超过六个月,可按长期病患者类别直接前往接种第三剂疫苗,无需带备上述证明文件。
   
  医管局会继续协助政府运作七间社区疫苗接种中心,并在九间公立医院安排疫苗接种站,为市民接种复必泰疫苗。另外,马鞍山家庭医学中心和天水围(天业路)社区健康中心,将会继续为市民提供科兴疫苗的接种服务。
   
  发言人再次呼吁仍未接种新冠疫苗的长期病患者,在下一波疫情来临前,尽早接种疫苗保护自己,以减低一旦感染后患重症及死亡的风险。
 
特定组别的免疫力弱病人
1. 现正接受或过去12个月内曾接受肿瘤或血癌免疫抑制治疗
2. 曾接受器官移植或干细胞移植并正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3. 重度原发性免疫缺陷症或正长期接受透析治疗
4. 晚期或未接受治疗的爱滋病病毒感染
5. 正接受免疫抑制药物或过去六个月内曾接受过免疫抑制性化疗或放射治疗

 
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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