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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一日起进入法院大楼人士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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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和政府的防疫措施,司法机构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公布,由十一月一日(星期一)起,所有人士必须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程式)扫描场地的二维码,才会获准进入法院大楼,属指定类别的获豁免人士除外。

  新安排下,十二岁以下和六十五岁或以上的人士,以及使用程式有困难的残疾人士,在进入法院大楼时可获豁免使用程式。

  经过平衡公共卫生和确保市民可向法庭寻求公义的需要后,司法机构亦会豁免身上没有智能电话但当天必须到有关法院大楼办理法庭事务的人士使用程式。此类获豁免人士分别为法庭程序的与讼双方和他们的亲属、证人、法律执业者和在相关程序中有出庭发言权的人士,以及陪审员。

  所有获豁免人士如欲进入法院大楼而不使用程式,必须在指定纪录表格上登记其姓名、身分证明文件首四位数字或字母、联络电话,以及到访法院大楼的日期和时间,并列明获豁免的原因。他们亦须声明所提供的资料正确、完整和真实,并向司法机构人员展示相关身分证明文件,以作核实。有关纪录表格将上载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zh/court_services_facilities/leavehomesafe.html),并会于所有法院大楼提供。上述安排难免会为获豁免人士在进入法院大楼时带来延误,尤其当法庭聆讯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

  为确保法院大楼内所有法庭使用者的公共卫生安全,司法机构呼吁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获豁免人士)尽量使用程式,以更方便快捷地进入法院大楼。

  由于查核没有使用程式而须进入法院大楼人士的个人资料需时,该些法庭使用者应提早到达大楼,尤其于早上或午饭后的繁忙时段。法庭使用者在进入有关法院大楼处理法庭事务时,应依从司法机构人员的指示。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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