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一题:不适切居所的住户
**************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美芬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答覆:
 
问题: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早前表示,期盼到国家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的时候,香港已告别劏房和笼屋。有意见认为,政府除了应致力增加资助房屋的供应外,还需协助笼屋、劏房和板间房等不适切居所的住户提升竞争力,让他们得以把握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透过自身努力搬离不适切居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分别有多少个居于不适切居所的下述两类住户:(i)曾领取一次过生活津贴的非公屋、非综援的低收入住户,以及(ii)正领取按月现金津贴的非公屋、非综援而轮候公屋超过三年的住户(不包括非长者一人公屋申请者);
 
(二)会否参考内地当局采取的「精准扶贫」策略,透过向不适切居所住户提供学生学习支援,以及就业培训及辅导等服务,协助他们提升竞争力,让他们得以把握向上流动的机会,从而有能力负担居住环境较好的居所;及
 
(三)政府会否承诺,发展过渡性房屋仅属临时政策,以及不会把该类房屋纳入长远房屋策略成为房屋阶梯的一部分?
 
答覆:
 
主席:
 
  就梁美芬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后,我现在综合回覆如下:
 
(一)根据民政事务局提供的资料,关爱基金于二○二○/二一年度向非居于公营房屋及没有领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的低收入住户发放两轮一次过生活津贴,以纾缓他们的经济压力。截至二○二一年九月底,首轮津贴发放约有115 000个住户受惠。预计次轮约有118 000个住户受惠。
 
  政府在今年六月底推出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向非居于公营房屋、非领取综援、而轮候公共租住房屋(公屋)超过三年及并未获首次编配公屋的合资格一般申请住户(即二人或以上家庭和长者一人申请者)提供现金津贴,以纾缓基层家庭因长时间轮候公屋而面对的生活困难。截至九月底,政府已向超过50 000个合资格的一般公屋申请住户发放津贴。
 
  上述两轮一次过生活津贴及为期三年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的申请者在申请时无需申报是否居于「不适切」的居所,因此我们并无相关的资料。
 
(二)扶贫助弱是特区政府的施政重点之一。各政策局及部门按其职权范围推行合适的支援措施,并就不同措施制定相关的申请资格,透过宣传让有需要的市民主动申领。政府的扶贫措施有效率地向广泛目标群组提供支援,政策局及部门根据适用的准则审批申请,安排公开透明。
 
  正如行政长官刚发表的《施政报告》所述,特区政府以只计算收入,不计算资产的相对贫穷概念和方法为香港制订贫穷线,目的是借助定期的数据搜集和分析,以监察本地贫穷情况,并精准扶贫,提供所需的援助。去年底公布的二○一九年贫穷人口数字,计及所有现金和公屋福利后,成功把贫穷人口大幅由政策介入前的149万减至64万,可见政策措施能发挥再分配功能,协助基层市民脱离贫困。
 
  除了问题第一部分提及的两项纾缓非居于公营房屋及没有领取综援的低收入人士面对的困难而推行的措施外,关爱基金亦推出了「为低收入劏房住户改善家居援助计划」,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政府亦在不同范畴下推出多项支援措施,照顾弱势社群各方面的需要,相关的支援措施可参考附件。
  
  政府会继续关注不同弱势社羣,包括居于不适切居所的人士的需要,制订合适及到位的政策,向他们提供适切的支援。各相关政策局及部门亦会致力透过适当渠道及通过不同的机构及团体,提供更多相关的支援措施的资讯,以及协助他们申请援助。
 
(三)积极觅地建屋是增加公营房屋供应的最根本方法。政府贯彻多管齐下的觅地造地方针,持续、多渠道、全方位增加土地供应,这是有效的方法。经过数年不断的努力,政府现已觅得约350公顷土地,可兴建约330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足以满足下一个十年期(即二○二二/二三至二○三一/三二年度)约301 000个单位的公营房屋需求。现届政府五年任期内,预计公营房屋建屋量可达96 500个单位,较之前五年多30 000个单位。
 
  为达至上述十年的建屋量,政府各部门会全力推动相关工作和加强内部协调,致力依时完成所需的造地程序,如期将土地交付发展,并善用每幅公营房屋用地的发展潜力,以及尽力加快发展流程。
 
  在供应未到位之前,政府一直积极牵头推动过渡性房屋发展,目的是透过善用短期闲置土地及建筑物,为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市民提供过渡居所,以纾缓居于不适切居所并长时间轮候公屋的家庭面对的困难。由于过渡性房屋属于短期性质,供应时间及数量并不稳定,在不同时间亦会有所变化,因此并不适宜把过渡性房屋纳入未来十年房屋供应,亦不适宜纳入房屋阶梯内。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12分
即日新闻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