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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一题:教师流失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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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教育团体表示,部分学校遇到教师流失问题,或会影响教学质素。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四个学年每年及本学年至今,全港(i)幼稚园/幼稚园暨幼儿中心、(ii)小学、(iii)中学及(iv)特殊教育学校的教师流失率分别为何,以及每个区议会分区内学校的有关流失率为何;
 
(二)上学年及本学年至今,教师流失率最高的首三位科目及其流失率分别为何;及
 
(三)有否评估教师流失对教学质素的影响,以及有何新措施挽留教师及维持教学质素?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的提问,本局现回覆如下∶
 
(一)过去四个学年,本地幼稚园、小学、中学和特殊学校的教师流失率如下:
 
学年 教师流失率(%)(注1)
幼稚园(注2) 小学(注3) 中学(注3) 特殊学校(注4)
二○一七/一八 10.5 4.0 4.9 6.8
二○一八/一九 12.3 4.6 4.9 8.5
二○一九/二○ 12.0 4.5 4.8 7.1
二○二○/二一 10.2 4.5 4.8 5.4

注1:流失率是指「流失教师」占前一学年有关类别学校教师总数的百分比。除二○二○/二一学年是指十月中的情况外,流失率、「流失教师」和有关类别学校教师总数一般以每个学年九月中的情况作比较和计算。幼稚园的「流失教师」是指在前一学年在本地幼稚园任教,但在有关学年已不再在任何一所幼稚园任教的教师。小学、中学及特殊学校的「流失教师」是指在前一学年在本地学校任教,但在有关学年已不再在任何一所本地学校(不论小学或中学)任教的教师。由普通学校转往特殊学校任教或由特殊学校转往普通学校任教的教师,亦会被计算为有关类别学校的「流失教师」。

注2:本地幼稚园亦包括幼稚园暨幼儿中心,但不包括在社会福利署辖下注册的特殊幼儿中心及非本地幼稚园。

注3:本地小学包括官立、资助、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和私立学校,但不包括特殊学校;本地中学包括官立、资助、按位津贴、直资和私立学校,但不包括夜校、特殊学校、国际学校及由营办补习班、职业训练及成人教育的私立学校开办的日间中学课程。

注4:本地特殊学校是为有较严重或多重残疾的学生提供教育服务的资助学校,不包括一所英基学校协会属下的特殊学校。

  本学年有关教师资料的统计(包括流失率)仍在编制中。此外,本局没有按区议会分区统计教师流失的情况。因此,本局未能提供有关统计数字。
   
(二)按教师第一个主要任教的科目划分,在二○二○/二一学年,本地普通中、小学教师流失率较高的三个科目分别如下:
 
小学 中学
科目 流失率(%) 科目 流失率(%)
英国语文 5.3 设计与科技 10.8
图书馆课 5.1 伦理/宗教教育 6.9
音乐 4.7 综合科学 6.3

注:上述统计只涵盖较多教师任教的学校科目,而这些学校科目的教师须能界定为是否曾修读有关的科目。此外,由于幼稚园及特殊学校的课程设计、教师职务安排等与普通中、小学不同,因此按任教学校科目的教师统计并不适用于幼稚园和特殊学校。

(三)教师流失的原因包括退休、进修、转往其他类别学校任教、从事其他行业、以其他私人理由离职等。根据近年的统计数字,学校整体的流失率大致平稳。虽然本学年的最新教师流失率仍在编制中,据我们的观察,开学至今,学校运作大致正常,有足够的合资格教师任教。此外,随着学龄人口下降,教师的需求相应减少。

  就提高教师的质素,教育局会继续加强教师培训及专业发展,包括由二○二○/二一学年起,落实教师专业阶梯,优化为新入职教师、在职教师及拟晋升教师提供的培训,当中包括关于《宪法》、《基本法》、教师专业操守的内容。此外,我们亦就本地及其他地区的教育政策、不同教育课题、不同学习范畴、教师个人专业成长等方面,举办多元化的讲座、研讨会、到校支援等,加强教师的专业能量。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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