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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八题:就业支援及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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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劳工处、其他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提供的就业支援及培训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i)在劳工处登记的求职人数,以及(ii)劳工处主动为求职者配对工作的个案数目及其成功率;

(二)过去三年,劳工处举办了多少场招聘会,并按(i)职位类别及(ii)聘用模式(即全职或兼职)列出该等招聘会(a)提供的职位空缺数目,以及(b)录得的就业个案数目的分项数字;

(三)有否统计,过去三年有多少名求职者长期未获聘用亦未能透过劳工处觅得合适工作;劳工处有否积极跟进该等人士的个案,并为他们提供具体的支援服务(包括就业配对、培训课程推荐及就业计划转介);

(四)过去三年,劳工处有否不时就各行业的状况和求职者资历等进行全面分析和比较,以期更精准掌握劳动市场状况及妥善运用人力资源;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五)鉴于有评论指出,目前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营运的各项支援失业人士的服务及促进就业的培训计划存在各自管理、互不统属的情况,因此未能为失业人士提供完整的就业支援及相关配套措施,政府有何改善措施和计划,以加强该等服务及计划的协调及统筹工作?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二○一八年、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分别有38 567名、43 742名及41 180名健全求职人士登记使用劳工处的就业服务。劳工处没有备存主动为求职者配对工作的数字。

(二)二○一八年、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劳工处的就业中心及行业招聘中心分别举行了958场、960场及586场地区性招聘会,以及666场、653场及354场行业性招聘会。同一期间地区性招聘会分别录得3 227宗、3 323宗及1 873宗就业个案;行业性招聘会则分别录得2 976宗、2 839宗及1 039宗就业个案。

  此外,劳工处在二○一八年、二○一九年及二○二○年分别举行了19场、18场及五场大型招聘会(包括两场在二○二○年举行的网上招聘会),并分别录得2 464宗、1 647宗及537宗就业个案。

  上述招聘会提供的职位空缺数目,按职位类别及聘用模式划分的分项数目载于附件。劳工处没有备存上述招聘会录得就业个案按职位类别及聘用模式划分的分项数目。

(三)求职人士可经劳工处的转介服务,或直接向在劳工处刊登职位空缺的雇主申请工作而获聘。经直接申请而获聘的求职人士无需向劳工处呈报其就业情况,因此劳工处没有求职人士长期未获聘用的统计数字。

  劳工处的13所就业中心、三所分别为饮食、零售及建造业而设的行业性招聘中心、电话就业服务中心、「互动就业服务」网站及其流动应用程式等,为求职人士提供多元化及免费的就业服务。除一般就业服务外,有需要的求职人士亦可于各区就业中心获取个人化的就业谘询服务。就业主任会因应个别求职人士的需要和意愿,提供求职意见、就业市场资讯、培训/再培训课程的资料、进行职业志向评估等,协助他们配对及寻找合适的工作。劳工处亦为在就业方面有特别需要或困难的求职人士推行多项就业计划,并适时推出优化措施,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同时提供诱因鼓励雇主聘用他们。劳工处的就业主任会协助求职人士参加切合其需要的就业计划。

(四)劳工处一直密切留意就业市场的变化,不时检视就业服务的数据和招聘活动的反应,以及通过行业性三方小组等途径了解就业市场的最新趋势。此外,职业训练局会定期分析香港多个主要行业的人力需求,通过人力调查搜集有关行业的雇员数目、薪酬、学历等资料并进行分析,以帮助政府(包括劳工处)及各个行业的不同持份者制订人力和培训计划。

(五)正如第三部分的回覆所述,劳工处为求职人士提供全面及免费的就业服务,协助他们寻找工作。另一方面,雇员再培训局为合资格雇员提供以市场为导向、就业为本的培训课程及相关服务,协助他们加入或重投就业市场。劳工处及雇员再培训局均隶属劳工及福利局,双方一直密切沟通,互相合作,各司其职配合政府支援失业人士的整体策略,提供不同的就业支援及培训服务。
 
2021年10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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