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卫生署调查注册中医处方含未标示西药成分药膏(附图)
*************************
  卫生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呼吁曾向于香港湾仔天乐里9-17号兆丰大厦4楼B室驻诊的注册中医宋励君求诊的市民,应停用其处方的一款药膏,因为它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

  根据医院管理局近日呈报的一宗怀疑中毒个案,署方突击搜查上述注册中医的处所,并检获一批外用制剂。署方今日接获政府化验所对该批制剂的化验结果,显示当中一款黄色药膏样本(见附图)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包括「丙酸氯倍他索」和「咪康唑」。警方今日拘捕一名50岁女子,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初步调查显示,有关药膏在内地制造及由上述注册中医进口和处方给其病人使用。调查仍在进行中。

  「丙酸氯倍他索」属皮质类固醇,为第1部毒药及处方药物,用于治疗炎症,不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引致严重副作用,例如库欣氏症候群,即出现圆脸及肌肉萎缩等病征。「咪康唑」亦为第1部毒药,常用于治疗皮肤受真菌感染的药物,外用可引致皮肤痕痒、刺激性及过敏反应等副作用。

  卫生署会设立热线(2961 8949)供曾使用上述中医处方的药膏的市民查询,热线明日(十月二十六日)起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运作。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均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署方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考虑是否需要采取纪律行动。

  曾获上述中医处方药膏的市民,如有不适或怀疑,应尽快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在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销毁。
 
2021年10月2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40分
即日新闻  

图片

卫生署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呼吁曾向于香港湾仔天乐里9-17号兆丰大厦4楼B室驻诊的注册中医宋励君求诊的市民,应停用其处方的一款药膏,因为它被发现含有未标示的西药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