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公布七名有效登记为选举委员会当然委员
****************************
  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会)今日(十月二十二日)在宪报刊登公告,宣布七名获其裁定登记为有效的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当然委员的姓名。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条例》)附表第5J条,担任该条例下指明职位的人士(指明人士)可登记为选委会当然委员。是次获资审会裁定有效的七个选委会当然委员登记,是由于担任有关指明职位的人员变动,而由新任有关指明职位的人士重新提交当然委员的登记申请。
 
  涉及的七个指明职位包括:由天主教香港教区指明的职位(教育界界别分组)、辅助医疗管理局主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主席(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医疗辅助队总监(医学及卫生服务界界别分组)、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主席(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界别分组)、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主席(工程界界别分组)及建造商委员会主席(工程界界别分组)。
    
  根据《条例》附表第5J(3)条,如指明人士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例如该指明人士身兼多于一个指明职位,或该指明人士属政府的首长级人员),他/她可指定由在相关团体(就该指明职位而言)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在上述的七个指明职位中,卫生署署长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主席及医疗辅助队总监;而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则为社区参与绿化委员会主席、顾问工程师委员会主席及建造商委员会主席。由于卫生署署长及发展局常任秘书长(工务)没有资格登记为当然委员,他们已分别指定由在相关团体中担任职位的另一人登记为当然委员。
 
  资审会由政务司司长李家超担任主席,并由三名官守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民政事务局局长徐英伟及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及三名非官守成员(梁爱诗女士、范徐丽泰女士及刘遵义教授)组成。根据《基本法》附件一,资审会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包括选委会的当然委员)的资格,就有关人士是否符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作出决定。
 
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