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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滞留内地的香港登记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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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慧琼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自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于去年初爆发以来,大部分陆路出入境管制站相继暂停客运清关服务、跨境客运服务暂停,以及香港和内地居民因入境检疫措施而难以往返两地。据悉,有一些香港登记车辆滞留内地至今,以致有关车主未能为该等车辆办理两地的相关手续(例如年度检验及牌照续期)。为了协助车主应对情况,深圳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早前公布,未能在规定限期内离开深圳返港的过境车辆可免受罚,而拱北海关亦出台措施,容许港澳籍的跨境车辆车主通过电话或电邮方式提前向车辆备案地海关申请办理境内停留手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目前滞留内地的香港登记车辆数目,并按车辆种类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接获该等车辆的车主的求助;若有,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与内地当局磋商,推出措施协助该等车主办理与该等车辆相关的手续,包括考虑容许因疫情滞留内地的车辆返港办理相关手续;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李慧琼议员的提问,我现综合答覆如下。
 
  现时,根据《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及有关的规例,运输署在签发车辆牌照前,有关车辆须在指定验车中心完成并通过车辆检验。商用车辆及货车每年均须接受检验,而车龄超过六年的私家车及轻型货车每年亦须在续领牌照前送交指定验车中心检验。现行法例并没有赋权运输署署长延长已发出的车辆牌照的有效期限,或豁免车辆在续领牌照前通过车辆检验的要求。当任何车辆在两年内未有有效的车辆牌照,运输署署长会按在车辆登记册内所载登记车主的地址,向车主寄出通知书,告知他如在通知书日期后15天内仍未领牌,该车辆的登记可被取消。但登记车主如有合理原因,可向运输署申请延期取消该车辆的登记。
 
  根据相关车辆的出入境纪录,截至二○二一年年中,估计约有7 000多部车龄超过六年的粤港两地跨界车辆自二○一九年年中由香港出境前往内地后未返港,当中绝大部分为私家车,而这些车辆的香港车辆牌照亦已逾期。按照现行的法例规定,车龄超过六年的车辆必须回港并通过运输署指定的车辆检验,才可办理续领香港车辆牌照的相关手续。我们知悉部分车主会安排跨界拖车服务,将车辆拖回本港的指定验车中心进行验车,然后办理续领车辆牌照的相关手续。
 
  我们理解对这些跨界车辆滞留在内地的关注。为此,运输署已在二○二一年一月至九月期间批准约60宗涉及粤港两地跨界车辆延期取消车辆登记的合资格申请,以延长有关车辆申请续领车辆牌照的时限。除此之外,为进一步协助滞留在内地的车辆回港完成验车程序和续牌手续,运输署正积极与内地及本港相关部门研究适当的措施,务求为有关车主提供一个较便利及成本较低的返港验车安排。在征得内地及本港相关部门的同意后,署方会适时公布详情。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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