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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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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今日(十月十八日)出席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政策简报会简介《行政长官2021年施政报告》有关政制事务政策措施的开场发言:
 
主席:
 
  行政长官在十月六日发表《2021年施政报告》。今天,我希望向各位议员简介本局与政制事务有关的主要措施。今天除了本局的同事,我们亦邀请了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及平等机会委员会(平机会)主席一同出席会议。我们乐意稍后回答各位议员的提问。
 
  在开始简介前,我希望藉此机会再次感谢各位议员的支持,在今年通过完善选举制度、公职人员宣誓、修订《国旗及国徽条例》、打击「起底」及加强保障喂哺母乳的女性多项法例,让我们可以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更好保护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以及更好保障个人资料私隐和消除歧视。接下来,我会就本局有关政制方面的政策措施作出简介。
 
完善选举制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在今年三月十一日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三月三十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为落实全国人大「3.11决定」及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经立法会审议通过,特区政府已经在五月三十一日正式刊宪生效《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履行了特区的宪制责任。
 
  二○二一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在九月十九日顺利完成,是完善选举制度、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后的首场选举。选委会选举当日投票情况十分踊跃,投票率接近九成。选举的成功举办对香港及全体市民都是意义重大,亦为接下来的两场重要选举,即今年十二月十九日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以及明年三月二十七日的行政长官选举,打下了良好基础。
 
  上月的选委会选举整体上符合公平、公正、诚实和安全的原则,而一些新的优化措施,如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和特别排队安排等等,亦能顺利推出。
 
  然而,就一些个别安排,如发票柜枱过少和点票程序时间过长等,确实有欠妥善之处。行政长官已向公众致歉,并承诺会督促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在未来优化选举的各项安排。就此,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正与选管会及选举事务处作出跟进,认真总结今次选举的经验,并加以改善,以确保稍后的两场重要选举得以顺利举行。本局已成立专责小组,联同选举事务处全面检视目前选举的各项安排,以期在确保选举安排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之余,亦适当地增加高效及人性化的元素和安排。
 
  此外,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影响内地与香港两地的跨境人员往来。我们正积极研究在合适的出入境管制站设置投票设施,供身在内地的已登记选民投票的可行性,当中须考虑投票设施的位置;场地和其他安排会否影响出入境管制站的人流;以及候选人、选举代理人和投票监察代理人如何在禁区内监察投票等。我们会密切留意疫情的最新情况,以及相关的强制检疫措施,以决定是否及如何在合适的出入境管制站设立投票设施,并就此与内地相关当局进一步商讨。
 
公职人员宣誓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对治港者及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是他们的根本义务和责任,亦是确立「爱国者治港」原则的重要基础。
 
  《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已在今年五月二十一日刊宪生效,完善了《基本法》规定的宣誓安排,以及有效处理公职人员宣誓就职后因从事违反誓言的行为而须承担的法律后果,有助「一国两制」贯彻实施,为维护「爱国者治港」原则踏出重要一步。同时,已在五月三十一日刊宪生效的《2021 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订明了选委会委员的宣誓要求。
 
国旗、国徽、国歌、区旗、区徽
 
  另一项履行特区的宪制责任是完成《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立法会已先后分别在去年六月及今年九月通过《国歌条例》和《国旗及国徽(修订)条例》,让三部已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以及经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按照《基本法》第十八条以本地立法方式在香港特区实施。
 
  区旗和区徽是香港特区的象征和标志,同样地需要法律保障和市民尊重。特区政府将检视并适当修订《区旗及区徽条例》,以尽量与经修订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及与《国歌条例》保持一致。我们计划在下一个立法年度将相关修订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保障个人资料
 
  另一项法例修订的工作是立法惩处侵犯个人资料私隐的「起底」行为。《2021年个人资料(私隐)(修订)条例》已在十月八日刊宪生效,将「起底」行为订为刑事罪行,以及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法定权力,向有能力移除「起底」内容的人士发出停止披露通知,要求停止或限制披露相关「起底」内容,以减少对资料当事人或其家人的伤害。
 
  《条例》亦赋予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就「起底」个案进行刑事调查和检控的权力,并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循简易程序提出检控。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会向市民大众加强宣传和教育,一方面防止「起底」罪行的发生,同时令市民明白法例的精神和规定,有所依从而不会误堕法网。
 
  此外,特区政府早前已就《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其他修订方向征询委员会的意见。我们会联同公署详细研究并敲定具体的修例建议,并适时谘询委员会的意见。
 
推广《宪法》及《基本法》
 
  在推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和《基本法》的工作方面,由政务司司长主持的基本法推广督导委员会,会继续以多元的手法推动《基本法》的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让市民对《宪法》、《基本法》及「一国两制」有更全面、深入和正确的认识,加强社会学习及认识《宪法》和《基本法》的风气,具体工作包括充分利用电子媒介和网上平台(例如网上主题研讨会、网上工作坊等)、持续在地区及学校层面举办实体流动推广活动、资助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举办不同形式的推广活动或就推广《基本法》进行研究工作等。
 
促进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
 
  在促进平等机会及消除歧视方面,《2020年歧视法例(杂项修订)条例》及《2021年性别歧视(修订)条例》分别在去年六月及今年三月获立法会通过,加强了四条反歧视条例(即《性别歧视条例》、《残疾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及《种族歧视条例》)就歧视和骚扰行为提供的保障。其中,《性别歧视条例》经修订后,加强了对喂哺母乳的女性的法律保障。
 
  本局会继续检视平机会就歧视条例检讨提出需要优先处理的建议,并研究如何加强反歧视条例的保障,以处理对内地来港人士可能遇到的歧视或中伤问题。经特区政府增拨资源,平机会已成立专责的反性骚扰事务组,负责提升公众对性骚扰的认识,以及作为支援性骚扰受害人的第一站。
 
  去年四月,我们优化了《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扩大涵盖范围至所有政策局、部门和有关机构(统称为公共主管当局),为数超过100 个。根据经修订的《指引》,公共主管当局须主动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适当的传译翻译服务,让不能以中文或英文有效沟通的服务使用者享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指引》同时规定公共主管当局须向不同种族的服务使用者收集资料,以及为前线和新入职人员提供种族共融的培训。我们会密切注视《指引》的执行情况。
 
  此外,特区政府会继续透过公众教育及宣传,促进不同性倾向和跨性别人士的平等机会,以期在社会上建立共融、互相尊重和不歧视的文化和价值观。我们会继续资助东华三院营运24小时支援性小众电话热线「同‧一线」,为性小众及其家人提供即时支援、辅导和转介服务。继推出为医护人员及纪律部队前线人员编制的培训资料后,我们会继续为其他界别例如社会工作者制订培训资料,以提高他们对性小众的认识和敏感度。
 
  在儿童权利方面,我们会继续通过推行儿童权利教育活动资助计划和举办儿童权利论坛,促进儿童权利。
 
  主席,我的简介完毕。我和同事乐意解答议员有关的问题。
 
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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