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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暂缓向公屋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的临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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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房屋委员会发出:
 
  香港房屋委员会(房委会)今日(十月十六日)宣布,在二○二一年十月至二○二二年三月期间,公屋租户如有短暂经济困难未能及时缴交租金,可向房委会申请暂缓发出迁出通知书。若申请获批,房委会将在这段期间暂缓向该些租户发出有关通知书。
 
  在疫情下,为帮助有经济困难的租户渡过困境,房委会已经在二○二○年五月至十月采取临时措施,暂缓向成功申请的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为配合政府推行的纾困措施,以及因应疫情对经济环境的持续影响,房委会再将这项措施先后两度延长五个月和半年至今年九月。
   
  此外,房委会一直透过租金援助(租援)计划协助有短暂经济困难的公屋租户。在这计划下,合资格的申请人可获减免一半或四分之一租金,为期两年。当租援受助人的家庭收入有所改善,或家庭人数有变动时,须主动通知房委会,以作资格覆核。房委会亦会作抽样调查,以防止滥用。
   
  租户可联络所属屋邨办事处或中转房屋办事处,以了解安排的详情。
 
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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