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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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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月十五日)刊登宪报,订立《2021年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修订)规例》(《修订规例》)。

  《修订规例》把《预防及控制疾病(使用疫苗)规例》(第599K章)的有效期延长一年,即由二○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延长至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让政府可以继续根据规例所订机制,认可安全及有效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作紧急使用并推行疫苗接种计划,作为对抗新冠疫情的一项主要手段。目前规例下已认可作紧急使用的两款新冠疫苗(即科兴和复必泰疫苗),其认可的有效期亦会相应延长。

  《修订规例》亦将现时适用于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的民事法律责任豁免,应用于政府委任的委员会或顾问团,其成员就为指明目的使用认可疫苗,或就接种后发生的临床事件,真诚向政府提供意见,可获豁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有关委员会及顾问团包括:

(a)新冠疫苗临床事件评估专家委员会;
(b)新发现及动物传染病科学委员会;
(c)疫苗可预防疾病科学委员会;及
(d)行政长官专家顾问团。

  《修订规例》是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条例》)订立。《条例》第八条列明,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可为防止、应付或纾缓公共卫生紧急事态的影响订立规例,以保障公众健康。

  政府发言人表示:「疫苗接种一直是政府抗疫工作的重要一环。截至十月十四日,超过三分之二符合资格接种疫苗的市民已接种了第一剂疫苗。我们会继续积极推展疫苗接种计划,大力推动及鼓励高危群组尤其是70岁以上的长者接种疫苗,以保护他们在不幸染疫时免于出现重症甚至死亡的情况,同时为香港建立保护屏障对抗外来输入的新冠病毒。此外,我们会参考本地专家意见及其他地方经验,规划下一轮疫苗接种计划,并继续就采购疫苗与药厂磋商。」
 
2021年10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5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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