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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欢迎经合组织公布BEPS 2.0方案实施计划
  政府发言人今日(十月九日)表示,欢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昨日(十月八日)公布有关「税基侵蚀及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简称BEPS)国际税务改革框架方案(一般称为「BEPS 2.0」)及其实施计划。香港作为国际金融及商贸中心,将会积极参与和实施有关方案。
   
  BEPS 2.0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200亿欧元及利润率高于10%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有关企业的剩余利润(即利润中超过收入10%的部分)当中,有部分的征税权将会分配予其市场所在的税务管辖区。第二部分为实施全球最低实际税率。针对全球营业额超过7.5亿欧元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若有关跨国企业集团在某一税务管辖区的实际税率低于15%,其母公司或附属公司须向所在地就差额缴纳额外税款。目前全球共有136个税务管辖区(包括香港)已表示接受有关方案。
   
  经合组织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底至明年年初完成草拟BEPS 2.0范本规则,以便参与BEPS 2.0的税务管辖区于二○二二年进行本地立法,并由二○二三年起实施方案。
   
  政府发言人表示:「BEPS 2.0主要涵盖符合上述指明条件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不会影响本港的中小型企业。香港利得税的标准税率为16.5%,在国际间甚具竞争力,而本港简单及透明的税制亦深受投资者欢迎。随着BEPS 2.0改革框架落实后,上述的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在各税务管辖区的实际税率将须为至少15%,税务管辖区日后以不征税或特低的优惠税率等作为竞争手段的效用将会减低,我们相信香港可在此更公平的税务环境下巩固竞争优势。」
         
  财政司司长已于二○二○年六月委任在国际税务和经济发展方面富经验的学者、专家和商界人士加入BEPS 2.0谘询小组,跟进和研究经合组织就BEPS 2.0国际税务改革的讨论。谘询小组将于经合组织敲定范本规则后,就如何令香港符合BEPS 2.0的要求向政府提交具体建议。
   
  政府发言人续说:「政府会仔细研究BEPS 2.0谘询小组的建议,并以经合组织敲定的BEPS 2.0范本规则为蓝本,就落实BEPS 2.0的税务措施谘询持份者意见及进行本地立法。与此同时,我们会维持香港税制的优势,尽力减低上述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的合规负担。」
 
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0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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