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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与金管局的首次联合调查显示投资产品市场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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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月七日)发表有关持牌法团和注册机构销售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情况的首次联合调查结果(注一及二)。
   
  共有308家持牌法团及64家注册机构呈报它们在二○二○年内曾销售投资产品,而它们的总交易额(注三)达57,000亿港元,参与的投资者超过700,000名(注四)。
   
  在总交易额中,以结构性产品(27,640亿港元)所占的比例最高,其次是集体投资计划(14,250亿港元)和债务证券(10,580亿港元)。是次调查的主要观察结果包括:
 
  • 最常销售的结构性产品是股票挂鈎产品(15,970亿港元),特别是与互联网和科技公司的股票挂鈎的产品,因这些公司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促进了非面对面互动和网上交易的进行。
     
  • 使用网上平台分销集体投资计划(包括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况日趋普遍。在投资于集体投资计划的客户中,约有54%透过网上平台进行交易,而相关网上交易占所有集体投资计划的总交易额的18%。
 
  • 在债务证券的销售方面,70%为公司债券。受访中介机构普遍指出,在目前低息的环境下,它们的客户对提供较高收益的债券感兴趣。
 
  证监会与金管局进行有关调查,旨在更清楚了解行业景况及市场趋势。这些资料有助证监会及金管局监察中介机构的销售手法,和协调它们应对共同关注的范畴。两家监管机构均相信有关资料对市场参与者亦有帮助。
 
注一:证监会与金管局于二○一九年十二月二○二○年十二月发出联合通函,宣布展开关于产品销售的联合调查及提供有关提交调查问卷的详情。

注二:本会是根据向2,178家持牌机构及112家注册机构发出问卷后所接获的回应而得出上述调查结果。是次调查涵盖受访公司在二○二○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向非专业投资者客户、个人专业投资者及部分法团专业投资者销售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的情况。

注三:交易额是指投资者就投资产品已付或应付的金额。就结构性产品及衍生工具产品而言,交易额指在销售时合约所承担最高风险的金额。受访公司只需汇报单边交易,而滚转、赎回及平仓的交易额则无须汇报。

注四:在汇报期内完成至少一项非交易所买卖投资产品交易的投资者数目。
 
2021年10月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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