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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按专家建议调整社交距离措施下就新冠疫苗接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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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顾问专家委员会的建议,由即日起,在最少14天前接种一剂复星医药╱德国药厂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复必泰疫苗)的12至17岁人士可获视为已符合《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完成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新冠疫苗)接种的规定。
   
  一般而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是指在最少14天前接种两剂科兴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或复必泰疫苗。因应专家委员会今日的建议,社交距离措施下就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由即日起作出调整。12至17岁人士如在最少14天前接种一剂复必泰疫苗,可获视为已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并符合第599F章有关社交距离措施的相关规定。
   
  根据第599F章,若干人士(例如以D类运作模式运作的餐饮处所员工,以及16岁或以上的邮轮顾客)必须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方可在相关处所工作或进入相关处所。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会持续留意国际及本地的疫情形势,并参考专家建议,完善『疫苗气泡』下的各项规定。」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21时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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