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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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发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九月三十日)公布,金管局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代表身分,于政府债券计划的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继续委任10间第一市场交易商。该批第一市场交易商的任期于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起生效,并会于二○二三年九月三十日完结。
机构债券发行计划下委任的第一市场交易商
(二○二一年十月一日至二○二三年九月三十日)
1. |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 BNP Paribas, Hong Kong |
4. | 花旗银行 |
5. | Credit Agricole Corporate and Investment Bank |
6. | 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7. |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
8. | 香港上海滙丰银行有限公司 |
9. | 法国兴业银行 |
10. |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
完
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