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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五题:公务员工作表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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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铨议员的提问和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可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着令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退休。有关程序分为下述三个阶段:(一)管方对有关人员作出劝谕和辅导;(二)管方召写该人员的特别评核报告和向他/她发出事先警告(即如他/她在观察期内的工作表现仍然欠佳,管方可能对他/她采取第12条行动);以及(三)公务员事务局考虑有否足够证据对该人员采取第12条行动,若然有,该局会向该人员发出拟令退休通知书,并邀请他/她在局方就其个案作出裁决前提交申述书。行政长官在考虑相关情况后可着令该人员退休。有意见认为,该程序繁复冗长令管理人员却步,唯有对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只眼开、只眼闭」,因而影响了公务员的整体表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分别有多少名公务员曾经历上述三个阶段,以及按上述程序被着令退休的公务员人数为何;

(二)过去五年,每个阶段的最短、最长及平均所需时间分别为何;

(三)会否检讨上述程序,整合各步骤和缩短各步骤所需时间,以加快处理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同时减省该程序所耗用的人力及财政资源;

(四)除了上述程序外,政府现时还有哪些措施处理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以及有否检讨该等措施的成效;及

(五)会否研究引入更有效率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以加快处理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

答覆:

主席:

  当局有一套明确的制度,管理公务员的工作表现。根据这套制度,管方会表扬和奖励表现出色的公务员;对表现欠佳者,则会加以辅导和监督,协助他们提升工作表现,以达到应有水平。对于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我们有既定程序,根据《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他们退休(下文简称「第12条行动」)。第12条行动是一项把表现持续欠佳公务员免职的行政措施。

  一般而言,政策局/部门管方(下文简称「局/部门」)会对表现欠佳的公务员先行劝谕和辅导(即管理行动)。如果管理行动不奏效,局/部门会向有关公务员发出通知书,告知召写特别评核报告及事先警告该员,一旦他在指定观察期内的工作表现仍然欠佳,局/部门便可能会对他采取第12条行动。如果该特别评核报告显示,有关公务员在观察期内的工作表现仍未达到应有水平,局/部门便须通知公务员事务局。公务员事务局会视乎有否足够证据而对该员采取第12条行动,包括向该员发出拟令退休通知书,并邀请他在当局就其个案作出裁决前提交申述书。

  就问题的各部分,我们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二)管方对表现欠佳的公务员进行劝谕和辅导,属于其日常人事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不时按需要进行,我们并没备存有关数字。

  就管理行动不奏效的个案,当局在过去五年(由二○一六至二○二○年),共向19名人员启动进入采取第12条行动前的程序,即由管方向有关公务员发出通知书,告知一旦他在指定观察期内的工作表现仍然欠佳,管方便可能会对他采取第12条行动。当中四名人员因工作表现有实质改善等理由而无须继续第12条的程序。至于余下15名人员,有七人因不同理由在程序启动后已离开政府(包括若干因其他不当行为接受纪律处分而被免职的个案);六人仍在指定观察期内(部分属于较近期的个案),工作表现被密切观察,如无改善将会被着令退休;其余两名员工因表现持续欠佳,而在指定观察期内(分别为六个月及九个月)内的工作表现亦无改善,因而被着令退休。

(三)第12条行动的原则,是当管理人员对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公务员,先行透过辅导、培训或其他适当的行政措施,协助其作出改进,而当有关措施并不奏效时,便会采取第12条行动。当局会继续向管理人员强调采取果断行动处理表现欠佳员工的重要性,并会因应实际经验探讨精简有关程序的可行性,以期在给予员工改进空间之余,能对表现持续欠佳的员工适时终止聘用。

(四)及(五)第12条行动可用以着令工作表现持续欠佳的常额编制人员退休。对于按试用条款聘任的公务员,管方可以一个月通知或一个月薪金代替通知,终止表现欠佳的试用人员的聘用,或在试用期完结时不批准该人员通过试用关限。如果管方怀疑公务员因健康欠佳而无法执行所任职位的主要职务,当局可召开医事委员会,以研究该员的健康状况。如公务员有工作表现持续欠佳以外的其他原因令管方认为适宜基于公众利益而着令该人员退休,政府亦可利用《公务人员(管理)命令》第12条着令该人员退休而无需给予观察期。

  对于公务员工作表现的管理,我们一向致力维持有效的工作表现管理制度,使不足或欠佳的地方可以及早得到注意及改善。公务员每年均须接受工作表现评核,以便管方监察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公务员必须在评核期内工作表现令人满意才可获增薪,表现欠佳时可被暂停或延期发放增薪。在整个评核期内,管方会定期监察员工的工作进度及主要关注事项,并持续向员工提供意见以处理受关注的事项。上司撰写评核报告后,须与公务员坦率讨论其工作表现、需要改善的地方、潜质、培训、未来的工作岗位安排等。如公务员的表现严重欠佳,有关的职系管理人员也会给予该公务员辅导、劝喻及/或警告。

  政府另一方面致力向员工提供各种与工作或技能相关的培训,并投放资源为员工提供学习机会和资助计划,鼓励所有公务员在公余时间持续进修,从而提升技能及所提供服务的质素。政府亦会于今年内设立公务员学院以加强公务员培训。

  政府同时透过各项嘉奖计划(例如公务员优质服务奖励计划、公务员事务局局长嘉许状计划及嘉奖信计划等),表扬杰出的模范员工,激励士气,推动公务员精益求精,竭诚为市民提供优质服务。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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