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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存款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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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九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振英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是保障银行存户的法定计划。除非获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豁免,所有持牌银行(包括虚拟银行)均须加入存保计划为成员银行,并须向存款保障计划基金(存保基金)作出供款。遇有银行倒闭,存保会须向存户发放补偿,每位存户于每间成员银行的存款保障总额上限(保障额上限)为50万港元,但某些类别存款及非存款类银行产品不受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上述保障额上限于二○一一年一月生效,与当时英国的有关保障额上限相若,但英国和欧盟的有关上限已调升至现时约91万港元的水平,当局有否计划调高上述上限,以提升存户对银行体系的信心;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自存保计划于二○○六年九月实施以来,香港银行体系稳健,而存保基金从未被动用,当局有否计划检讨成员银行须向存保基金供款的金额和有关机制;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当局会否考虑检讨存保计划的保障范围,以期涵盖更多类别存款和银行产品;若会,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经谘询香港存款保障委员会(存保会)后,我就问题各部分的回覆如下:
 
(一)及(二)存款保障计划(存保计划)自二○○六年实施以来运作顺畅,截至二○二一年三月底,存款保障计划基金(存保基金)的规模为57亿港元。为确保存保计划能有效达到保障存款人的政策目标,存保会已展开对存保计划的定期全面检讨,检讨范围涵盖计划的主要特点,包括保障额上限、存保计划成员银行向存保基金供款的机制和金额等,并预期于二○二二年内完成检讨。
 
  此外,存保会定期向存保计划成员银行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现时存保计划所提供的50万港元保障额上限足够全面保障全港约九成存款人。这保障水平与国际水平相若。存保会在定期全面检讨中,评估是否需要调整保障额上限时,会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对存保计划的成效带来的裨益、银行需要承担的额外成本,以及道德风险等。
 
(三)现时,大部分的存款均受存保计划保障,包括各类常见的存款户口(如储蓄户口、往来帐户及年期不多于五年的定期存款)、个人(包括联名户口)或公司持有的存款及用作抵押的存款。
 
  只有少数的存款不受存保计划保障,例如结构性存款、年期超过五年的定期存款、不记名票据等。存保会定期向存保计划成员银行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持有结构性存款的存款人数占总存款人数不足百分之零点二,由于结构性存款与投资产品的性质相似,加上有关存款的普及性低,存保会目前不会考虑将此类存款纳入存保计划的保障范围。存保会会继续定期检视存保计划的保障范围,确保计划能有效达到其政策目标。
 
2021年9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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