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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香港法律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及其他机遇」宣介座谈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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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九月九日)在「香港法律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及其他机遇」宣介座谈会的致辞全文:

尊敬的刘部长(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中联办)法律部部长刘春华)、周局长(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周院生)、纪主任(中国法学会对外联络部主任纪大新)、梁厅长(广东省司法厅副厅长梁震)、陈会长(香港律师会会长陈泽铭)、各位嘉宾、各位香港法律界朋友:

  大家好!

  我非常高兴中联办法律部与律政司联合举办今天的宣介座谈会,特别要感谢司法部、广东省司法厅、中国法学会的支持和香港律师会的协助,向我们介绍国家支持香港法律业界的措施。

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

  去年公布的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办法,提供了大湾区执业考试及香港律师和大律师可在大湾区九个城市从事的业务范围等规定。我很感谢中央为香港法律界推出这一项创新和突破的措施,让他们可以在大湾区拓展法律服务。我也感谢司法部组织了相关的培训课程,不单止传授中国法律,还有解释了《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让香港的律师们可以好好准备考试,同时也提升了他们对国家的向心力。

  原定年初举行的考试,因为疫情的关系需要延期。为确保考试顺利举行和便利香港的考生,司法部特别在香港增设考试的场地,并且与律政司签署了一份备忘录,由律政司协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进行香港考区的考务工作。考试已经在七月三十一日顺利举行。我在此代表香港的考生向司法部再一次表示谢意。

  我得知有不少考生都很关心在通过考试后他们应如何申请在大湾区执业、行业管理办法、专业责任保险的相关安排等。司法部与广东省司法厅特别为此次座谈会准备了相关的介绍,协助香港法律执业者掌握有关资讯。

  律政司亦与最高人民法院于七月二十八日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的会谈纪要,将合作为通过考试的香港法律界人士安排内地司法实务培训,协助业界在大湾区执业作更充足的准备。

《前海方案》

  星期一刚刚公布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前海合作区将会建设成为粤港合作的新平台,扩区后总面积是现时的八倍。《前海方案》明确表示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在法律和争议解决业务方面的措施可归纳为五点:探索完善「港资港法港仲裁」、建立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深化改革「合伙联营」机制、支持鼓励设立代表机构、共同开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当中有两点我希望跟大家多讲一些。

探索完善「港资港法港仲裁」

  在中央支持下,前海合作区在两地法律服务合作方面一直担当先行先试的桥头堡。去年十月实施、经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及早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已展示「港资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现时前海合作区面积扩大,适用「港资港法港仲裁」的企业必然会更多,律政司会继续与内地相关单位探讨完善机制,努力在前海把「港资港法港仲裁」落实做好。

建立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

  早前落实的相互认可和协助公司清盘及债务重组的司法协助措施,说明了跨境破产合作的可行性。今年七月,首宗香港清盘案件获高等法院批准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请求书,申请认可和协助,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九月已经按照规定,将申请的具体请求内容予以公告。律政司会与深圳共同研究完善这方面的执行机制,以及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的衔接,进一步促成各方的协助和交流。

  随着大湾区考试顺利落实,将会有更多熟悉两地法律的香港律师及大律师可以为前海以至整个大湾区的发展提供专业服务,更有力地做好中央为香港法律界推出的支持措施。我希望香港的法律业界把握机会,以互惠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配合前海的发展,共同开展业务。

  对中央一直的支持和关顾,我代表香港业界致以衷心的感谢。律政司会与业界携手,把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有机结合,体现国家在「十四五」规划中对香港特区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定位,促进香港、大湾区以至国家的长远发展,同时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最后,我祝愿已参加这次大湾区考试的朋友们马到功成!谢谢各位。
 
2021年9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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