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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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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九月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关于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气污染物,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去年(a)巴士、(b)公共小巴、(c)的士及(d)渡轮排放各类空气污染物(即(i)二氧化硫、(ii)氮氧化物、(iii)一氧化碳、(iv)可吸入悬浮粒子、(v)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及(vi)微细悬浮粒子)的数量,以及(e)该等交通工具排放每类空气污染物的数量占全港空气污染物总排放量的百分比(以下表列出);
 
空气污染物种类 (a) (b) (c) (d) (e)
(i)          
……          
(vi)          
 
(二)有否估计在(i)二○二四年、(ii)二○二六年及(iii)二○三一年分别有多少辆专营巴士、公共小巴和的士到达一般退役车龄;
 
(三)鉴于政府透过新能源运输基金向专营巴士公司批出资助以购买电池电动双层巴士,政府是否知悉采购工作的进展,以及有否计划鼓励专营巴士公司引入氢燃料电池电动巴士;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四)政府与专营巴士公司商讨单层巴士全面电动化安排的进展及其落实时间表为何;
 
(五)鉴于政府预计电动公共小巴试验计划要到二○二三年才展开,会否研究提早展开该计划,以尽早淘汰柴油公共小巴;
 
(六)过去三年,每年首次登记的公共小巴数目,并按它们所使用能源的类别(即柴油、石油气、混能,以及电动)列出分项数字;
 
(七)鉴于政府正与的士业界商讨推行试验计划,以测试电动的士的运作及各型号的士的表现,有关详情(包括会提供的充电设施数目)为何;
 
(八)过去三年,每年渡轮排放的空气污染物数量及其占所有船只总排放量的百分比为何;
 
(九)会否就船只在维多利亚港内只可以电力驱动的规定制订实施时间表;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十)鉴于政府在《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提出,会推动试验各种电动公共交通工具及商用车,力求约在二○二五年制订具体推行的方向和时间表,政府会否订立更进取的工作目标,例如在二○二五年前订定电动巴士占全港巴士总数的百分比;如会,详情为何;及
 
(十一)有否研究引入氢能驱动公共交通工具;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改善空气质素一直是政府的环保重点工作之一。电动车没有尾气排放,以电动车取代传统燃料车辆可改善路边空气质素及有助减低碳排放。环境局在今年三月公布香港首份《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路线图》),阐述使用电动车及其所需配套的长远政策目标及计划,包括在二○三五年或以前停止新登记燃油私家车,包括混合动力车。长远目标是在二○五○年前达致车辆零排放,以配合香港二○五○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政府会积极推动试验各种电动公共交通及商用车,力求约在二○二五年检讨《路线图》时,制订具体推行的方向及时间表。
 
  此外,环境局亦于今年六月底公布新一份《香港清新空气蓝图2035》,阐述至二○三五年提升香港空气质素的目标和主要行动,当中包括推动使用新能源车辆及船只。
 
  就陈克勤议员有关公共交通工具排放空气污染物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后,现回覆如下:
 
(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每年均制定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分析香港主要空气污染源的分布及趋势。二○二○年的排放清单仍在制定中。根据二○一九年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本港各类型公共交通工具(包括专营巴士、公共小巴、的士及渡轮)的空气污染物排放量及占本港总排放量的百份比表列如下:
 
主要空气
污染物
2019年排放量(公吨)(注)
(占本港总排放量的百分比)
四类公共交通工具占本港2019年总排放量的百分比
专营巴士 公共小巴 的士 渡轮
二氧化硫 <5
(<1%)
<5
(<1%)
<5
(<1%)
30
(<1%)
<1%
氮氧化物 2 300
(3%)
370
(<1%)
2 000
(2.6%)
1 830
(2.4%)
8%
一氧化碳 1 100
(1.8%)
4 900
(8.1%)
10 300
(17.1%)
330
(<1%)
27%
可吸入悬浮粒子 70
(2%)
<5
(<1%)
<5
(<1%)
30
(<1%)
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40
(<1%)
250
(1.2%)
170
(<1%)
30
(<1%)
2%
微细悬浮粒子 70
(2.7%)
<5
(<1%)
<5
(<1%)
30
(1.1%)
4%
注:车辆排放量:少于5的数目以「<5」表示,5至10的数目已四舍五入到整数,10至1 000的数目已四舍五入至十位,1 000至10 000的数目已四舍五入至百位,大于10 000的数目则保留三个有效数字。渡轮排放量:进位至最接近的十位数。
 
(二)现时专营巴士主要以柴油作为燃料。就专营巴士退役安排而言,巴士车龄在届满十八年之前便须退役。运输署估计在二○二四年、二○二六年及二○三一年,视乎专营巴士公司的实际更新车队的情况,专营巴士公司分别需更换约90辆、60辆及480辆专营巴士。
 
  此外,政府已为二○一四年二月一日或以后新登记的柴油商业车辆(包括公共小巴)设定15年的退役期限。随着淘汰欧盟四期以前柴油商业车辆计划于二○二○年六月尾完结,环保署于二○二○年十月推出另一鼓励与管制并行的计划,于二○二七年年底前淘汰约40 000辆欧盟四期柴油商业车辆。相对柴油车辆,石油气车辆的排放一般较低,因此政府现时并没有为石油气公共小巴及的士订定退役车龄。
 
(三)因应近期电动双层巴士技术的发展,新能源运输基金于二○二○年十一月分别向九龙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及城巴有限公司批出资助,合共试验四辆电动双层巴士。两间巴士公司现正进行招标工作,预计试验可于二○二三年陆续开展。
 
  自《路线图》公布后,社会各界的反应相当正面。当中,专营巴士公司分别公布购入电动双层巴士及在新车厂设置充电设施的详细计划,以及积极研究使用氢燃料电池巴士的可行性。就使用氢能源方面,政府将会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在本地应用氢能源所需的一系列准备工作,包括氢能源的供应、技术探讨、安全考虑、立法规管等。
 
(四)政府全数资助专营巴士公司购置36辆电动单层巴士及其相关充电设施,安排在多条路线试验行驶,以全面测试它们在本地环境下的运作表现。其中33辆电动巴士已开展为期两年的试验。
 
  政府正与专营巴士公司合作,于合适的巴士总站及巴士车厂设置新的充电设施,让电动单层巴士可于日间运作时补电,配合香港频繁的巴士服务。政府会审视电动单层巴士在未来几年的试验和使用情况及其运作表现,以制订全面电动化方案。
 
(五)公共小巴是香港特有的交通工具,有特定的尺寸、规格及座位数目。由于电动小巴的技术仍在发展中,加上香港多斜坡及在夏季行驶时需要提供空调,对电动小巴的电池续航力需求较高,所以现时本地市场未有能满足公共小巴全日运作需要的电动车型号。为加快在本地使用电动公共小巴,政府在二○一九年三月聘请了顾问,为电动公共小巴及其充电设施制订一套适合本港环境的基本技术规格及要求,以引导车厂及充电设施供应商制造可支援快速充电的电动公共小巴及充电设施,并研究适合参加试验计划的公共小巴路线和谘询公共小巴业界对参与试验计划及使用电动公共小巴的意欲。有关技术规格及要求的指引已于二○二○年十月公布。此外,政府已初步选出八个公共运输交汇处安装快速充电设施,以配合尽快开始电动公共小巴试验计划。
 
  由于公共小巴这类车辆在国际市场上并不普及,而且研发及制造需时,政府预计第一批电动公共小巴的试验可于二○二三年中开始。
 
(六)由二○一八年至二○二○年,按燃料类别划分的首次登记公共小巴数目表列如下:
 
年份 首次登记公共小巴车辆数目
柴油 液化
石油气
电动 总数
2018 160 336 0 496
2019 142 339 0 481
2020 12 147 0 159
注:混合动力车辆计入其相应燃料类别内。
 
(七)政府正与的士业界研究推行电动的士试验计划,并计划以的士运作较集中的大屿山及西贡作为试点,测试电动的士的运作及各型号的表现。政府会设立不少于十个功率达100千瓦供电动的士专用的快速充电器,测试约12部电动的士,并会按照电动的士及充电器的实际操作情况,逐步增加电动的士的数量。政府预期可在二○二三年开展试验。试验计划有助的士业界适应电动的士的营运模式,政府亦会参考试验结果,制定进一步推动使用电动的士的政策。
 
(八)如上文第一项所述,二○二○年的香港空气污染物排放清单仍在制定中。由二○一七年至二○一九年,本港渡轮的空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列如下:
 
主要空气
污染物
渡轮排放量(公吨)(注)
(占本港所有船只总排放量的百分比)
2017 2018 2019
二氧化硫 30
(<1%)
30
(<1%)
30
(1%)
氮氧化物 1 800
(6%)
1 800
(6%)
1 830
(7%)
一氧化碳 320
(2%)
320
(2%)
330
(2%)
可吸入悬浮粒子 30
(2%)
30
(2%)
30
(3%)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30
(1%)
30
(1%)
30
(1%)
微细悬浮粒子 30
(2%)
30
(3%)
30
(4%)
注:排放量数据均进位至最接近的十位数。
 
(九)政府一直鼓勵运输业界试验及使用新能源运输技术,以改善空气质素。就新能源船只方面,现时仍未被广泛应用。政府正筹备在港内和离岛渡轮航线进行新能源渡轮试验计划,分别测试电动渡轮和混合动力渡轮在技术及营运方面的表现。视乎试验结果及新能源船只技术发展,政府会与渡轮公司探讨于二○三五年前逐步以新能源渡轮取代传统渡轮。
 
(十)如《路线图》所述,政府在未来数年将为业界逐步转用电动商用车作积极准备,伙拍不同业界继续推行各种先导计划,以测试在本地应用各种电动商用车的技术及其商业可行性,为香港寻找最合适的方案,力求约在2025年检讨《路线图》时制订更具体推行的方向及时间表。因此,现阶段就电动巴士占全港巴士总数的百分比订立任何目标属言之尚早。
 
(十一)如上文第三项所述,政府将会成立一个跨部门工作小组,研究在本地应用氢能源所需的一系列工作。当中会研究在香港使用氢燃料电动车的可行性,并探讨所需的配套设施,包括建设加氢设施,以及训练有关技术人员安全地使用和维修氢燃料电动车等。
 
2021年9月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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