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延长消费券计划下市民须补交资料而重新登记的特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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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早前推出特别安排,容许已在消费券计划登记期内(即七月四日至八月十四日)递交登记但因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等原因而未获进一步处理的相关登记人,可于八月十六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期间以书面表格重新递交登记一次。政府发言人表示,因应有部分市民未有察觉之前递交的登记因资料有误或不齐全等原因而未获进一步处理,现决定将有关特别安排延长至九月十五日。

  如欲透过特别安排重新登记的市民,须先确定是次提交的资料准确及齐全,并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把填妥的书面表格,连同身份证复本亲身或委托其可信赖的人士于办公时间交到九龙旺角弥敦道750号始创中心17楼消费券计划秘书处。

  须上载身份证复本作身分认证以完成电子登记的市民若未有按要求在八月十六日或之前上载其身份证的复本,亦可透过这个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

  政府发言人强调,上述安排对已确认为不符合计划资格准则或从未在登记期内递交登记的市民并不适用。

  每名合资格的登记人只可在九月十五日或之前透过上述特别安排以书面表格重新登记一次,经核实资格后,他们会于十月一日获发放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这些市民一般会在递交登记约一星期内收到登记结果的短讯通知,他们亦可透过热线18 5000的语音系统查询其登记情况。

  政府发言人再次提醒市民,登记和使用消费券时应小心保护个人资料。如需要协助,应只找可信赖的人帮忙。

  政府及其委聘的承办商只会透过特定电话号码向登记人发出与消费券计划相关的短讯通知及与登记人联络,更不会要求登记人透过电话提供个人资料,有关特定电话号码载于消费券计划网站(www.consumptionvoucher.gov.hk)。市民要提防钓鱼电邮及网上骗局和电话骗局。

  市民如对计划有任何疑问,可浏览计划网站或致电热线18 5000查询。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