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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就「解决社会矛盾,消弭贫富差距」议员议案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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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副局长苏伟文博士今日(九月一日)在立法会会议就「解决社会矛盾,消弭贫富差距」议员议案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感谢各位议员提出的宝贵意见。不少议员的发言都有提及房屋在解决社会问题和贫富差距方面的重要性。因此,让我回应一下本届政府在推动房屋政策方面的工作。
 
  政府明白,房屋供求失衡、楼价租金高企、公屋轮候时间长等,是香港市民十分关注的问题。积极觅地建屋是增加房屋供应的最根本方法。政府一直以来都以最大的决心,持之以恒积极觅地建屋。经过多年的努力,政府已觅得330公顷土地兴建316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可以满足未来10年(即二○二一/二二至二○三○/三一年)大约301 000个公营房屋单位的需求。 

  就丰富房屋阶梯方面,我们在二○一八年修订了资助出售房屋的定价政策,将售价与私楼市场脱钩,改以非业主住户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数作为评定负担能力的基础。我们亦推出多项措施协助市民置业,包括「港人首次置业」先导项目、将「绿表置居计划」和「白表居屋第二市场计划」恒常化、加快出售39条「租者置其屋计划」屋邨的未售单位等等。

  主席,我们是有决心解决房屋问题,在新房屋供应仍未完全到位之时,我们会推行各项措施,纾缓居住环境恶劣的家庭及长时间轮候公屋人士面对的困难,包括兴建过渡性房屋。截至二○二一年七月,政府已觅得足够土地提供超过15 000个过渡性房屋单位。 

  此外,我们已推出为期三年、涉及非经常开支约80多亿元的现金津贴试行计划,以纾缓基层家庭因长时间轮候公屋而面对的生活困难,第一批约10 900个申请住户已于今年七月底获发现金津贴。政府亦已向立法会提交落实「劏房」租务管制法例的修订草案,通过订立标准租约条款厘清业主和租客的各自权责、为「劏房」户提供租住权保障、设立续租租金加幅上限,以及禁止业主滥收费用等等。
 
  有建议按照长策(《长远房屋策略》)推算10年房屋供应目标的时候,与公屋一般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得首次编配的目标挂钩。长策的长远房屋需求推算的模型是推算在四个因素下,即住户数目的净增长、受重建的影响、居住环境欠佳,以及其他因素,按年推算未来10年期内房屋的需求。长策的10年房屋供应目标,是为了满足未来10年房屋需求而制定,是涵盖公私营房屋。由于房屋供应的时间和数量取决于房屋用地的供应,故此与三年平均轮候时间并无关系,亦无须要挂钩,因为一般的申请者平均约三年获得首次编配是我们的既定目标,我们理解议员提出的建议有良好意愿,我们会朝着这个目标继续努力,加快、加大公屋的供应。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21年9月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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