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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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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成立揭牌仪式的致辞全文:

尊敬的张司长(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张永春)、陈厅长(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钟常务副院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钟健平)、祝副主任(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祝永辉)、邱副会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广东省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邱招贤)、各位嘉宾、各位广东省司法厅和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及法务局的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是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揭牌仪式,在此容许我首先感谢广东省司法厅和澳门行政法务司及法务局同事们为此悉心筹备。

  自二○一九年公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大湾区一直迅速发展。其中,香港作为国家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可在大湾区积极发挥「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独特优势。按照国家「十四五」的规划发展蓝图,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将对粤港澳大湾区可持续发展带来重大战略意义。

  作为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重要一环,推广调解在大湾区内广泛应用将能优化大湾区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去年十二月的第二次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联席会议中,三地法律部门通过了《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确立大湾区调解平台作为粤港澳三地政府法律部门为促进调解工作而设立的权威性、高层次交流和合作平台,致力发挥一个制定基准的角色,让区内商界及市民能更善用调解服务。

  经过三地同仁尽心尽力的筹备,由粤港澳三地法律部门代表所组成的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今天正式成立。工作委员会将发挥支持调解平台运作的角色,协助及支持调解平台履行其职能。

  紧接着工作委员会的成立揭牌仪式,工作委员会将举行首次会议,其中将讨论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及大湾区跨境争议调解规则指引。在起草和筹备各项标准的过程中,三地法律部门密切交流,深入调研粤港澳三地调解制度发展的实际情况。我期望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及调解员专业操守最佳准则能于这次会议中大致敲定,以提交至第三次联席会议审议。这些调解标准获审议通过后,可供大湾区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在处理大湾区争议时参照和执行,将为大湾区法治建设的开放及香港融入大湾区发展的一大里程碑。

  除此之外,工作委员会将继续积极推动调解平台的建设,包括促使三地各自设立合资格大湾区调解员名册及探讨在大湾区内经调解而产生的和解协议执行机制、开展宣传推广调解的交流合作等。为促进大湾区内调解广泛应用,工作委员会亦可适时考虑研究,鼓励以调解处理跨境婚姻和家庭纠纷的问题。

  随着大湾区内交流日趋紧密,我们很高兴除了调解方面,粤港澳大湾区内的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已取得一定成果。例如,根据今年五月《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协助破产程序的会谈纪要》,深圳为其中一个试点,认可香港的清盘程序,内地的破产管理人亦可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认可在内地的破产程序。此外,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已相应落实,首次考试已于本年七月三十一日顺利举行。我们深信调解平台的设立和发展,将可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其他法律建设带来庞大的协同效应,为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带来重大机遇,亦有助香港融入国家及大湾区的发展,积极配合国家双循环发展格局。

  最后,我希望再次感谢广东及澳门方面对调解平台及工作委员会的大力支持,我亦殷切期待三地同仁,同心同德,继续一起尽力推动调解于大湾区的应用及发展。

  谢谢各位。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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