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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处推广使用独立火警侦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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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处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公布《2021年消防(装置及设备)(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于九月一日生效,以鼓励市民自行在楼宇及处所(尤其是家居)使用以电池操作的独立火警侦测器。

  《修订规例》是把独立火警侦测器豁除于《消防(装置及设备)规例》(《规例》)第6(1)和7(1)条的适用范围之外,使任何楼宇╱处所的业主╱占用人无须就其自行装置的独立火警侦测器委聘注册消防装置承办商(注册承办商)进行装置、保养、检查或修理。此外,业主和占用人亦会获豁免履行《规例》第8条有关须保持该独立火警侦测器时刻在有效操作状态,及每12个月由注册承办商检查该等侦测器至少一次的法定责任。然而,对于其他按法律规定或依据法律而装置的独立火警侦测器,它们须依旧受《规例》的相关法定规定所规管,而其拥有人须继续履行相关法定责任。

  独立火警侦测器是以电池操作的自给式装置,由火警感应器及警报器组合而成,目的是侦测火警,并在火警发生初期向楼宇占用人发出声响或其他形式的警报。占用人及早收到通知,便有更多时间疏散。

  消防处发言人表示:「消防处一直致力提升楼宇消防安全及加强市民的应急能力及逃生意识,务使市民的生命财产得到更佳保障。《修订规例》是一项『拆墙松绑』的利民措施,目的是鼓励市民自行在楼宇,尤其是家居,安装独立火警侦测器以侦测火警,并在火警发生初期向樓宇占用人发出警报,使他们有更多时间疏散逃生。」

  为推动市民广泛使用独立火警侦测器,消防处会透过不同渠道开展推广活动,向市民解说独立火警侦测器的好处及其用途。同时,消防处会发布指引,以便市民选购、自行安装及定期检查独立火警侦测器的效能。

  消防处现正筹备一个先导计划,向社会上有需要人士,如独居长者或少数族裔等人士,派发独立火警侦测器,并会由消防处义工队于目标处所派发及协助安装。他们亦会进行家居消防安全探访,为住户提供家居防火资讯。
 
2021年8月26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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