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五题:电子消费券
***********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谢伟俊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答覆:
 
问题:
 
  据报,市民自本月一日起陆续收到政府派发的第一期电子消费券,四出消费,不亦乐乎。各商场人潮涌现,旺丁旺市。有市民指,是次发放消费券为近年政府鲜有德政,既带旺经济,又稍纾民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本月一日至今,消费券为本港带来实质经济效益为何;财政司司长曾走访各区店铺,市民向他表达对政府派发消费券的意见为何;市民有否要求司长增发消费券;如有,要求增幅为何;
 
(二)本港经济仍未走出疫情阴霾,政府会否因应消费券带来正面效应,善用有关企业斥巨资搭建的电子支付平台,额外发放消费券,以进一步提振经济;及
 
(三)本月一日至今,政府接获多少宗关于消费券的投诉;有何措施解决市民使用消费券时遇到技术困难、货不对办、商户隐藏收费和即时提价等问题?
 
答覆:
 
主席:
 
  财政司司长在二○二一至二二年度《财政预算案》提出推行消费券计划,向每名合资格的18岁或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及新来港人士,分期发放总额5,000元的电子消费券。计划的目的是刺激市民消费意欲,让消费券所涉及的金额在本地经济体系内流转,从而最大程度带动本地消费,加速经济复苏。同时,政府亦希望透过消费券计划鼓励更多本地商户及市民使用电子支付,推动本地电子支付市场发展。
 
  就谢议员问题的各部分,我现回覆如下:
 
(一)我们早前估计合资格市民约有720万人,涉及款项约360亿元,消费券计划可为本地经济带来0.7个百分点的提振作用。观乎我们于八月一日向约550万名合资格市民发放第一期2,000元消费券以来市面的情况,整体社会的反应十分正面,消费券计划普遍获得市民及业界广泛欢迎,成功带动及刺激消费气氛。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及不少商场或商户都把握时机,额外加推优惠吸引市民消费,这些叠加优惠将可增强电子消费券带来的乘数效应。由于消费券会分期发放,我们相信这股炽热的消费气氛会在下半年持续下去,有望拉动本地零售、餐饮及服务业的增长,更广泛地提振本地整体经济。就消费券计划带来的实际经济效益,我们会在掌握更多数据后作综合评估。
 
  财政司司长早前曾到访多区,向商户及市民了解消费券计划的推行情况,普遍意见认为消费券有效带旺市场及带动消费气氛。有市民表示其消费总额已超过消费券的金额,十分期待下一期消费券的发放。
 
(二)财政司司长在订定现时消费券的总金额时,已充分考虑相关政策目标、受惠人数、财政承担及其他《财政预算案》措施等因素。根据计划的设计,视乎登记人选择的储值支付工具,消费券会分两至三期发放,使用期限亦有不同,以便利市民使用,同时达致持续刺激本地消费市道的效果。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及不同商户在此期间提供的额外折扣及优惠所产生的杠杆效应,将有效增强消费券计划刺激本地消费及提振经济的效果。首批第一期涉及约110亿元的消费券发放至今约三个星期,政府会按原定计划在未来数个月陆续发放下一批及下一期消费券。
 
(三)八月一日至二十二日,消费券计划热线共接获约420宗投诉,主要涉及登记资格及流程、登记进度,以及消费券的发放等。
 
  我们一直与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就消费券计划保持紧密联系,并密切监察消费券的发放及使用情况。除了个别储值支付工具的系统在八月一日当天曾经出现短暂挤塞,令小部分市民在领取或使用消费券时遇到问题外,计划的整体运作大致畅顺。营办商已处理相关技术问题,并跟进受影响个案。
 
  至于个别商户对使用消费券进行的交易收取额外手续费或设定最低消费等情况,我们已公开强调,若商户接受消费券计划下的四款储值支付工具的任何一款作付款方式,便不能拒绝消费者透过该工具使用消费券,亦不容许额外收费。根据商户与四间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签订的协议,他们不能对使用有关支付工具的消费者收取手续费。如果商户向使用消费券的市民滥收费用或设置不合理要求,可能违反与储值支付工具营办商的协议,营办商会按协议采取跟进行动,包括取消其帐户。此外,我亦呼吁不论是否使用消费券或采用什么付款方式,市民在结帐前看清楚货价及付款金额,以及保留单据以便有需要时作出跟进。
 
  多谢主席。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