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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一题:餐饮业员工接种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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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宇人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有餐饮业人士反映,在餐饮业务处所负责接待顾客的楼面部员工大部分已接种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疫苗),但负责预备和烹饪食物的出品部员工(包括厨房员工)的疫苗接种率则较低。另一方面,不少出品部员工指出,在高温的厨房工作时佩戴外科口罩,感到非常辛苦。就此,政府会否考虑按「疫苗气泡」原则放宽有关防疫规定,订明出品部员工如已接种疫苗则只须佩戴较透气的塑料透明口罩,以鼓励该类员工接种疫苗;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张宇人议员的提问,我的回应如下:
   
  全球新冠疫情受到Delta变异病毒株严重威胁,多个国家确诊数字于短时间内大幅飙升,不少地方即使大规模接种疫苗后病毒传播仍然死灰复燃,对本港疫情防控造成极大挑战。本港的疫苗接种率虽然一直稳步上升,但远远未足以防止输入个案在本地社区扩散。
   
  就此,我们有必要实施社交距离措施,以防止病毒在社区传播。其中,市民大众在公众地方佩戴口罩是预防2019冠状病毒病在社区传播的重要一环。事实上,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其他地方的公共卫生当局亦呼吁已完成疫苗接种的人士为减少病毒传播,尤其是在传播风险高的环境,继续佩戴口罩以及采取其他防感染措施。
   
  社交距离措施下的各项限制和规定,包括「疫苗气泡」下的安排,是在考虑有关活动所涉及的公共卫生风险后而制定。此外,在制订有关处所须遵守的感染控制措施时,我们亦需考虑就2019冠状病毒病及其变异病毒株的最新科学研究。就食肆而言,其运作本身涉及较高风险,因顾客在该等处所内大部分时间均在饮食而不佩戴口罩。因此,我们认为现时并不适宜放宽餐饮业务处所内佩戴口罩的要求。视乎疫情发展、疫苗接种计划的进度,以及「疫苗气泡」措施的落实情况,我们会继续定期检讨有关措施并不时作出适当的调整。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口罩包括为作以下用途而设计或制造的覆盖物品:以覆盖口和鼻的方式佩戴,以保护佩戴者免受感染或空气污染。为符合佩戴口罩的要求,有关人士须佩戴口罩以覆盖其口和鼻,并使口罩贴着其鼻、下颏和脸颊。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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