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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七题:公民与社会发展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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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张国钧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杨润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由下学年的中四起,高中课程的通识教育科(通识科)将由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科)取代。据报,教育局预期,首批公民科课本会在本年十一月送审,并会在明年四月纳入「适用书目表」,因此未能赶及出版供学校在下学年开始时选用。学校教授公民科时需暂时采用由出版社以通识科课本改编的衔接教材或使用校本教材。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的衔接及校本教材须否事先向教育局送审;若否,有何措施确保该等教材符合公民科的宗旨;
 
(二)鉴于教育局于本年六月表示,正就推展公民科课程开发学与教资源,并会将教材陆续上载至网上平台供学校使用,有关工作的时间表及进度为何;及
 
(三)有何措施加快公民科课本的评审工作,以及在课本推出前进一步丰富网上平台的资源,以协助教师准确地教授该科目?
 
答覆:
 
主席:
 
  教育局已于今年四月公布于二○二一/二二学年由中四级起,以公民与社会发展科(公民科)取代高中通识教育科(通识科)。课程发展议会与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已联合编订该科的《课程及评估指引》,阐明课程的理念和宗旨,并在各章节论述课程架构、课程规划、学与教、评估,以及学与教资源的运用;本局并已开展教师专业发展课程、持续开发形式多元的学与教资源,以及发放一笔过津贴,支援学校于新学年推行公民科。
 
  就张国钧议员的问题(一)至(三)部分,现回覆如下:
 
  教育局已公布为公民科设立「适用书目表」,并已向出版社提供编纂指引,让他们清楚了解公民科的课程架构和内容,以及编写该科课本的准则。预计经评审的中四及中五年级课本将一并于明年推出,供学校于二○二二/二三学年选用。然而优质课本的编写需时,在未有通过评审的课本供应前,本局现正开发多元化的学与教资源以供学校采用。现时该科课程三个主题之一「『一国两制』下的香港」的相关学与教资源,包括教学简报、教学参考示例、工作纸,以及专为学生设计的网上自学课程等,已陆续上载至公民科的网上资源平台(cs.edb.hkedcity.net)供学校使用,大致涵盖中四级公民科课程所有内容重点。当中12套简报是以教师为对象,提供与课题相关的知识内容,均有助教师备课时准确掌握课程内容和诠释学习重点。此外,由于公民科是由通识科发展而来,本局以往为通识科所编制的教材,部分内容亦切合公民科的课程,学校可继续适当地选用。上述学与教资源已全部上载教育局网页。
 
  除了选用本局开发的学与教资源外,教师亦可按照课程宗旨和目标,以及学生能力和学习需要,选取其他合适教学材料,调适教材内容,甚或自行编写校本教材,这是教师的专业工作的一部分。曾于二○一九年参与本局专业谘询服务,并参照局方意见而完成修订的通识科教材,若经过适当调整或剪裁,并在不更改教材名称的情况下,原则上亦可用作公民科的参考材料。这些参考材料并非教科书,不会按既定机制送予局方审核,故并不置于公民科的「适用书目表」之内。
 
  公民科的《课程及评估指引》已就课程管理提醒科主任 /课程领导应就本科课程落实情况,包括校本教材的内容和质素、课堂的学与教效能等,提供指导和支援,与教师持续沟通商议,协助教师按本科《课程及评估指引》的要求施教,让学生掌握准确的知识,建立正面的价值观、态度和行为。如涉及宪制秩序,包括有关《宪法》和《基本法》教育及国家安全教育的校本学与教资源,应存档不少于两个学年,方便办学团体、学校管理层或教育局有需要时查阅相应学习阶段的资料。
 
  教育局亦一直透过通函、研讨会及学校探访等不同渠道,向学校阐释选用学与教资源(包括课本及校本教材)的要求和准则,并强调不同科目教师都必须专业及严谨地选用教学资源。学校管理层有责任了解和监察各科课程的落实情况,包括校本教材的内容和质素、课堂的学与教效能等,确保教师能按照课程理念、宗旨和学习重点,推行有关课程及施教。这既是赋予校本管理的权力,亦是管理层的责任。如接获投诉,本局必定严肃处理,审视校本教材的编排理据是否充分和专业,以及学校监管机制有否疏忽。本局亦一如既往,透过视学、课程探访等,了解公民科课程在学校的落实情况,包括校本教材的内容和质素、评估设计、教学内容及策略,是否配合课程理念和宗旨等,并会为学校提供专业意见,支援学校改善学与教质素。
 
2021年8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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