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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香港国际机场第三条跑道及三跑道系统启用的法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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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香港国际机场第三条跑道及三跑道系统的启用,政府建议以附属法例的方式修订以下区域及限制:

(一)《机场管理局条例》(第483章)下的机场区地图及限制区地图;
(二)《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第313A章)下的香港国际机场进口航道区(航道区);及
(三)《香港机场(障碍管制)条例》(第301章)下订明的机场高度限制。

  政府发言人说:「按香港机场管理局的目标,第三条跑道及相关基础设施将于二○二二年启用,而现有北跑道随后会关闭约两年,以重新配置成为新的中跑道。三跑道系统项目预计在二○二四年完成。为保障航空安全,并确保香港国际机场在第三条跑道及三跑道系统启用后能安全和高效地运作,政府有必要提出拟议的技术性修订。」

  三跑道系统项目包括在现有机场岛北面填海拓地。政府建议扩大机场区和限制区,以涵盖填海土地上的第三条跑道及相关基础设施,使其与现有机场岛上的基础设施进行整合,以确保香港国际机场整体的安全和高效运作。

  填海后,位于机场北面的现有航道区第三及七区内部分水域将不再存在。为管制香港国际机场附近的船只活动,以确保航机和空中航行服务设备运作不受干扰,航道区第三及七区的界线亦须相应扩展。

  因应三跑道系统空域保护要求的转变及最新的国际航空标准,政府订立新的机场高度限制以管制建筑物高度,确保航机和空中航行服务设备运作不受干扰。在新机场高度限制下,香港国际机场附近的某些区域将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主要是附近的海面或崎岖山区;其余香港大部分地区的限制则会放宽。

  政府已谘询立法会经济发展事务委员会,委员不反对有关修订建议。

  拟议的法例修订为《2021年机场管理局条例(机场区地图)(修订)令》、《2021年机场管理局条例(限制区地图)(修订)令》、《2021年船舶及港口管制规例(修订附表 5)公告》、《2021年〈1997年香港机场(障碍管制)(第2号)令〉(修订)令》和《〈香港机场(障碍管制)(豁免)令〉(废除)令》,已于今日(八月二十日)刊宪,并将于八月二十五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相关法例修订将于二○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生效,以配合香港机场管理局在二○二二年启用第三条跑道前,可以有充裕时间与机场持份者在模拟真实运作的环境下,安排所需的培训、熟习运作环境及进行演习。 
 
2021年8月2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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