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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谈经济、《反外国制裁法》及跨境往来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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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今日(八月十一日)出席一项活动后就经济、《反外国制裁法》及跨境往来事宜与传媒谈话的内容: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今日很高兴可以第三度联同生产力局(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举办政府支援企业基金的博览活动。过去一段时间内,企业面对两方面的困难,一是由好景转至不景,如何应对突如其来的冲击。由二○一八年的(经济)高位,发展至二○一九年和二○二○年的突变,很多中小企都面对资金周转的问题。就这方面,我们于过去两年提供了信贷保证的贷款,或是对中小企的直接支援,对他们确实有一定的帮助;但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企业之间,特别是中小企,都不单着重目前的情况,而是展望疫情好转后,或是经济逐步恢复的时候,如何把握机会。就这方面,政府提供了四十多个不同(资助)目标的基金,其实都可以大派用场。因此,政府不单会继续增拨资源,在各范畴内为企业提供支援,亦要考虑如个统整这些基金,更方便企业申请和善用,我们会就这方面继续与生产力局联络,看看是否可以继以往的「四合一」和外展综合服务后,再提供一站式服务,令企业不用花费太多时间和心机,走访多个部门或负责基金范畴(的单位),可以一步到位,用最少的时间处理。
 
  另外,我们亦要与市场和业界讨论,有哪些大方向可以令这些基金拆墙松绑,并引领企业向前走。譬如很多人提到,现时的营运讲求数据、数码化,线上线下的形式是必不可少。在市场方面,大湾区明显地(扮演了)互惠互利的市场推广(角色),我们亦要运用内地的内循环和对外循环。在区域经济上,亚洲区的国家和地方,在跟香港建立了稳固的自由贸易协定后,成为了我们最好和最有潜质的投资市场。现有的基金都可以引领企业走进这些市场,他们亦可以善用基金拼船出海,走出去。
 
  我们认为未来几年的经济复苏会由贸易带动,并会成为主流。在这环境下,纵然中美贸易战的挑战仍在,地缘政治亦持续紧张,但我们在这段时间内只要作好准备,企业就可以在困难当中转型,不论是政府、业界,以至是生产力促进局等中介机构都会一起合作做。
 
记者:局长,就「通关」问题方面,澳门或内地疫情反覆,短期内是否「通关」无望?第二,就《反外国制裁法》,政府表示支持将之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政府有没有谘询过商界?他们的疑虑大吗?以本地立法的方式进行能在多大程度上释除他们的疑虑?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我先讲「通关」,整个政府或社会每日都会审视这个问题。当然,我们有自身的问题,同时亦受外来环境影响。以商经局(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为例,我们在对外关系的处理上,会把握每个机会、空间、时间或合作伙伴,若情况许可,我们定必会推动恢复往来。内地当然是我们在民生、经济等方面最主要和最好伙伴,我们定必会争取(与内地「通关」),但这需视乎具体情况。对外而言,我们需要选择具备相关条件(的地方),并在防疫和经济复苏中求取平衡。我们不能因为今日疫情出现困难而就此放弃。因此,在对外关系方面,我们仍然在考虑当中,为与内地和海外地方恢复往来做好准备。我们近期对世界各地恢复「通关」或防疫要求方面都有所调整。调整的大前提必然是建基于「外防输入」,我们同时正在考虑有没有可以理顺的地方,在旅客已全面接种疫苗或证实有抗体的情形下,方便部分地方的旅客来港,减少其检疫上的时间等。我们在这一年半以来都尽量在这方面作出调整,我们会继续朝这方向去做。
 
  至于你提到国家的《反外国制裁法》,我相信这是源于美国无理地将制裁措施加诸于国家,包括香港。我们之前亦提过,这是既不合理,亦干预了香港或国家的事务,绝对不能接受。因此,国家制定这些反制裁法律,既坚守我们自己应有的立场,亦能维护商界的利益。企业不论是源于什么地方,如果他们在香港经营,受到威迫,我们都要提供权益上的保障,维护他们在港应有的权益。至于具体上如何实行,我们需视乎人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行政长官和律政司司长都提过有关方式,即是法律是会在人大作出决定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否以本地立法的方式来订定,相信会经过一定的过程,要待掌握具体情况后才能评定。
 
  对于业界而言,我们常常提及,香港是全球最方便营商的地方,我们没有对来自不同地方的人士,采取不同的做法。不论是来自美国,或是其他地方的人士,我们都提供最好的机会,但面对外国对香港施加不合理的制裁时,我们都要做好应有的权益保障措施。
 
记者:就刚刚提及的《反外国制裁法》,你是否暂时都未清楚当中的细节?是否暂时也没法向商界进行解说工作?另外,美国方面也曾警告过一些在港营商的美国公司可能面对营商风险,是否担心在香港推行《反外国制裁法》会加剧外资撤出香港的情况,对目前已说不上很好的经济再造成打击?「通关」工作方面,刚刚你提到政府会把握每个机会,跟不同地区商讨,能否透露正与哪些地方洽谈?跟新加坡的「旅游气泡」进展为何?与内地「通关」暂时是否仍遥遥无期?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在营商方面,香港是最好的明证,不论企业是来自世界各地哪个地方,只要符合香港的法规,都可以在香港经营。香港亦没有对世界任何一处地方设置贸易关卡、障碍或是关税。过去两年所见,美方先后挑起很多贸易矛盾,不单从政治上干预香港的情况,在贸易上亦然,例如是实施高达百分之二十五的关税措施,或是产地来源(的要求),以违反世贸(规定)的方式挑起与香港的贸易矛盾;最近亦透过制裁,或是向商界提供所谓商业意见,作为威吓手段。这些行为不单有违国际的惯例,对香港作为单独关税地区和贸易体系而言,都是不合理的措施。
 
  这一切最终都会影响所有在香港营商(的企业),包括美国的商家。我们亦见到,就美国最近采取的措施,即所谓的商业建议,在香港的美国商会也提出截然不同的意见。具体而言,从过去两年的贸易战中可见,所谓最大的(输家)是否就如美国一厢情愿所想的呢?港美或中美之间贸易当中,哪一方的损失最大?正如我两年前已说过,在贸易战中,其实大家都是输家。我们看到美国在香港所赚取的贸易盈余正在下降,我们从厂商方面亦得知,在商品价格和下单方面,关税和人为的贸易壁垒(所造成的损失)最终会由美国消费者承担。不论如何,香港都会持守公开和具竞争力的方式,赢取企业(选择或继续)在香港营商。就这方面,来自不同地方的企业也会审视香港的情况,以决定其营运(方式)及去留。过去两年多以来的社会暴乱事件和疫情,随着《香港国安法》的订立,社会得以恢复稳定,从实际数字看,整体上在香港经营的外商数目并没有减少。我们看到疫情当中,相对全球较差的经营环境,香港运用了很实际的处理方法,令大家既可以防疫,亦可恢复经济。就这方面,国际之间尤其是大型的企业,都很清楚香港的情况。
 
  就第二个问题,「通关」方面,整体策略不变,我们必须要做好自己的防疫工作。防疫工作有两种,一方面是「外防输入」,我们也是以风险为主,对来自高风险的地区的人士,会设有较多限制,亦会有更高的检疫要求,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会把中风险和低风险的地方区分,希望在设有防疫保障的情形下,可以恢复正常的往来。这方式包括一直与内地商讨,可以以什么形式和情况恢复「通关」。至于与其他地方(恢复往来),我们也要审视,但如果要以较少或较短的防疫安排,甚至不设任何检疫,我们必先要确立有关地点和香港都达到令人安心和安稳的情况。因此,我们期望,像新加坡这类低风险的地方,疫情可以早日回稳,届时我们便可以就预先讨论好的条件,继续和他们商讨。
 
(请同时参阅谈话内容的英文部分。)
 
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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