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明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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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八月六日)表示,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暂定于十月二日及九日或如有需要于十月内的其他日期在香港举行,有意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由明日(八月七日)起报名参加。
 
  公务员事务局会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在有需要的情况下调整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安排,并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公布。发言人提醒有意参加考试人士应留意最新公布。
 
  政府会在试场采取预防措施,以保障考生和监考人员的健康,包括在试场的指定位置设置体温监察站,要求所有考生和监考人员在试场内戴上口罩,扩阔考生座位之间距离等。如有需要,考试会分多日举行,以减少每日在试场的考生人数及确保考生之间的社交距离。
 
  为方便在香港以外地区升学或居住的考生,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亦暂定于十二月四日在其他七个城市举行,包括北京、伦敦、三藩市、纽约、多伦多、温哥华及悉尼。于香港以外地区举行的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将于本年稍后时间接受申请。现申请在香港应考的人士将不获准再申请在香港以外地区应考。发言人指出,在香港以外地区举行的考试会按有关城市就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所实施的法规和措施而进行,并可能因应疫情而延期或取消。有关考试的最新安排会在公务员事务局网页内公布。
 
  应征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必须具备有效的综合招聘考试成绩,除非应征者持有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其他订明的公开考试的同等成绩(有关详情载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有意在短期内投考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人士,可考虑参加是次考试,以便在下一次综合招聘考试前,当有关职位作招聘时,符合应征资格。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知识。就所有由本年八月六日起刊登的公务员招聘,在《基本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在满分100分中取得53分或以上( 即在15题中答对8题或以上),会被视为取得《基本法》测试的及格成绩。此外,申请人在《基本法》测试的成绩会占其整体表现评分的一个适当比重。
 
  持有大学学位,或符合申请学位或专业程度公务员职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将于二○二一至二二学年获取大学学位资格的人士,可申请参加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人可选择在是次考试应考任何一张或多张综合招聘考试试卷及/或《基本法》测试试卷。
 
  有意参加考试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过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的网上申请系统提交申请,或填写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申请书(CSB31(7/2021))报考。该申请书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页下载,或从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申请人必须于八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香港时间)递交申请书。
 
  有关是次综合招聘考试及《基本法》测试的更多详情,将于明日起上载公务员事务局网页(www.csb.gov.hk/chi/cre.html)。如有查询,可致电2537 6429或电邮至csbcseu@csb.gov.hk与公务员考试组联络。



2021年8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5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