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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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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八月二日)宣布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的两层机制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起生效,并委任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新机制启动后为期两年。

  谘询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席
——
张举能首席法官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成员
——
林文瀚法官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兆恺法官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潘兆初法官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关淑馨法官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郑维志博士

冯柏栋资深大律师

刘燕卿

李焯芬教授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保障。在推展两层机制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时,司法机构依循的基本原则是不可削弱司法独立。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可透过适用的法律程序,如上诉或覆核的方式处理。」

  他补充:「谘询委员会的成员包括资深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他们分别在司法或其所属的专业及公共服务范畴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这有助提高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

  谘询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如下:

(一)就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作出监察及提出意见;

(二)就法庭常规/程序中识别导致或可能导致投诉之处,并适切地提出改善建议;及

(三)就改善投诉处理机制提出建议。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在一月十一日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致辞时表示,会对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投诉机制进行检讨,以提高机制的透明度和问责性。新设立的两层架构机制将于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开始运作。

  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可跟进投诉),若属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将以两层架构处理。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法官所组成专责的法官小组(第一层)会调查这些投诉;第二层的谘询委员会继而会就投诉个案进行审视和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与终审法院法官和法院领导的行为直接相关的可跟进投诉,不论其性质属严重或轻微,均会按上述两层架构处理。

  其他可跟进投诉会由相关法院领导处理,获处理的个案会定期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按既定做法,涉及仍在进行的法庭程序(包括上诉)的投诉,将待相关法庭程序完成后才获处理。

  至于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或之后收到,以及早前接获但尚未完成处理的可跟进投诉个案,则会按新机制处理。在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之前完成的个案将不会被重新考虑。

  有关新机制的详情将适时在司法机构网页公布(www.judiciary.hk/zh/about_us/judicial_conduct.html)。
 
2021年8月2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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