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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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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今日(七月二十八日)在添马政府总部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财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今天请大家过来,是想向大家公布,我已经根据《公司条例》第841(2)及(3)条赋予的权力,委任陈锦荣先生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有限公司的事务。
 
  大家最近都留意到不少关于壹传媒、其子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新闻报道。在引用法定权力作出委任时,我已经检视了关于壹传媒事务的相关事实及情况,以及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我认为壹传媒的事务已经出现符合条例841(2)条所订明的情况,当中包括:壹传媒的事务以不公平地损害股东及债权人利益的方式处理;壹传媒的高级人员利用该公司进行违法行为或涉嫌多项与该公司事务密切相关的欺诈及不当行为;壹传媒的高级人员违反了受信责任或未能恰当谨慎地履行该责任;及壹传媒的管治远远未达到一间上市公司的应有标准。
 
  当中有几项情况尤其令我关注。首先,壹传媒于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的公告中声称公司流动资金充裕,可应付由二○二一年四月起18个月的运作。然而,当保安局局长于二○二一年六月十七日冻结其三间子公司大约1,800万元银行结余时,壹传媒于不到一星期之内──即二○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宣布其中一间主要子公司的出版业务需要终止。其次,我亦留意到,该公司未能依照《上市规则》公布其初步年度业绩,而其后于二○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一项公布,首次披露公司于二○二一年四月一日提前向其前主席及主要股东偿还1亿5,000万元的贷款,令公司的现金急剧减少。根据壹传媒过往年报,有关贷款应该尚有相当长的时间才到期,令人不禁怀疑该笔还款是否有意图欺骗公司债权人。第三,我留意到壹传媒高级人员于二○二一年四月被控与使用一幅其子公司所拥有的用地有关的欺诈罪。第四,在二○二○年底及二○二一年中,壹传媒的三间子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因为涉嫌触犯《香港国安法》之下的数项严重罪行而被控。这些情况令人怀疑壹传媒的事务是否按照其高级人员的个人利益来处理,并因此令公众股东蒙受损失。
 
  以上情况令人非常关注壹传媒是否出现严重管理失当,尤其是这间公司的高级人员是否涉及上述的犯罪或不当行为,以及在防止这些行为及事情发生及保障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上,是否有尽职。
 
  有见及此,作为财政司司长,我认为有必要基于公众利益引用相关的法定权力,对壹传媒的事务,委任审查员进行调查。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及商业中心,香港非常重视并极力维护健全的公司管治及相关制度,以及保持经过政府、监管机构和商界多年努力为香港在国际上建立的良好声誉。香港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标准,对维持高质素、公平及有效的市场至为重要。同时,我们亦必须确保注册公司的权利不被滥用。

  获委任的审查员需要调查壹传媒的事务,会就以下事项得出结论并作出报告:(i)壹传媒的事务是否正以或曾以不公平地损害成员的利益、意图欺诈该公司债权人或任何欺诈或非法目的的方式处理;(ii)壹传媒的高级人员有否按其个人利益来处理公司事务而导致公司的公众股东蒙受损失;(iii)壹传媒的高级人员是否涉及对该公司、其成员或债权人作出欺诈、失当或其他不当行为;(iv)壹传媒有否向股东作出全面、充分和及时的披露;(v)壹传媒的高级人士是否没有履行其应尽之责任或履行职责时有所疏忽;(vi)壹传媒与其前主席之间的借贷及还款是否真实、按公平原则及正常业务需要来进行;(vii)作为一间上市公司,壹传媒的管治是否健康;(viii)按照相关条例,我作为财政司司长,倘若要对任何壹传媒董事作出申请取消资格令,是否符合公众利益。
 
  审查员在调查方面的权力在《公司条例》中已经清楚列明,我在此不再详述。我已要求审查员在六个月内向我提交最终报告以供考虑。
 
  获委派出任审查员的是陈锦荣先生,他是资深会计师,并曾任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他亦曾任证券及期货监察委员会的非执行董事,具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现为多个政府委员会的成员。
 
  各位传媒朋友,容许我向英语的听众说几句。
 
记者:司长,想问三条问题,第一个问题,其实是否最主要考虑国安法这个因素?最终目的是否要港交所撤销壹传媒的上市地位?政府由冻结资产开始到现时审查,对于股东的损失是否需要负上一定责任?第二个问题,其实最终是否想做一个「杀一儆百」的效果,而对其他可能曾经反对过《逃犯条例》的私人或上市公司铺路去审查他们?会不会进一步打击「黄色经济圈」这件事?第三个问题……
 
财政司司长:让我先回答你的问题。第一,正如我刚才所说,今次我引用这个权力,是来自《公司条例》第841(2)及(3)条,里面写得很清楚在什么情况下财政司司长可以引用这个权力。而我们今次引用这个权力,正如我刚才所说,在过去一段时间里,我们看到这间公司,譬如说其财务状况的披露,关于该公司是否有能力继续经营下去,它所披露的资料前后出现一些不一致,甚至有可能有误导成分。此外,这间公司和其董事都触犯了不同的法例,这间公司是否被用作为进行一些非法用途?在这个过程中董事有没有尽职去防止这些事情发生?有没有参与在内?所有这些都指向这间公司的公司管治,在公司管治中董事有没有尽职做好其责任?这个是我们今次调查所引用的权力来源。刚才我亦说过,根据条例的841(3)条,我认为引用这个权力来进行是次调查符合公众利益。

  在条例当中,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引用这个权力,其实也写得很清楚,就是必定要出现这类情况,我才可以引用这些权力。我很扼要地解说:在841(2)条中说明财政司司长如果认为该公司的业务正在或是曾经以不公平地损害普遍成员的利益方式处理,成员在这里即是股东;或是有人正在或曾经出于欺诈这间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其他债权人的意图来处理这间公司的事务;或是正在或曾经以任何欺诈或非法的目的来处理这间公司的事务;或是有情况显示这间公司的组成和它的事务管理人在这间公司的管理方面对公司的股东,对其债权人作出欺诈或失当的行为,又或其他不当的行为,而在我去引用这个权力时亦要符合公众利益才可以,所以不是随便可以动用。请你继续提问余下的那条问题。
 
记者:其实你是怎样评估今次对商界或外资的影响,及对于整个市场的影响?因为这几天的港股都下跌了一千多点,美国亦说有可能制裁一些基金投资中港股市,再加上这样的审查,你看会不会令市场有剧烈的震荡?
 
财政司司长:我认为现在我们引用这个权力进行调查与你刚才所担心的事情是风马牛不相及,互不相干的。我们对这间公司所进行的调查,是基于过去一段时间,正如我刚才所说,出现了不同的情况而令我们看到这间公司的管理出现不当、其管治出现严重问题,所以我们引用这个权力去调查。而引用这个权力去调查的目的是想维护我们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商务中心,及多年来在国际上辛苦建立起来,别人对我们的信任和信誉。

  至于最近股市回落,大家都看到邻近地区的市场亦有所调整,当然大家调整的幅度不一,而最近这次调整,看到是由外围市场一些政策上的调整,以及一些地缘政治因素所触发。回顾过去这两年,虽然香港经历了不平凡的两年,但在这两年里我们的金融市场其实一直平稳运作,流入的资金有不少,去年流入了大约500亿美元,前来上市的公司亦非常畅旺、非常热闹,亦看到香港在资产管理的业务去年增长了超过百分之二十,达到35万亿元。这些统计数字在早前的其他场合也曾公布过,我就不再详细列出来。所以对于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和营商环境,我们仍然是很有信心。而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要维持香港的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有高水平的公司管治是很重要。
 
记者:想问对上一次你引用这条条例委任一个调查员去做同样的事情是什么时候?今次是否第一次?另外行动是否像之前的执法行动般继续针对壹传媒?过往很多上市公司都出现刚才你说的问题,未公布财务,例如有数个大停板──华融、保利协鑫这些都停到现在,为什么没有行使这些权力去调查?你刚才提到的管治上市公司,其实证监会、警方的财富调查组,甚至是ICAC(廉政公署)都有进行,为什么今次你要特意委任一个调查员去做这件事?这是否你的最高任务之一?刚才也提到,港股下跌了很多天,虽然你提到外围股市有些调整,但其实看到无论是亚洲地区还是美国股市仍在历史高位附近徘徊,但港股已经去到一个技术性熊市,无论是内地的北水资金或外国资金都抛货抛得很厉害,你口中所说的地位非常稳固,在我们暂时见到的这个情况看来是否属实呢?特别是在美国提到的政策,提醒企业在香港经营的风险,其中一项提到的是关于国安法,而你提到「苹果」很多高层违反法律,很多位被捕的就是(因为)国安法,会否担心你因为这件事再出手的话,其实会进一步打击外资,会令到近日比较低迷的资本市场再低迷、再下沉,反而影响了一些投资者或小市民的利益呢?他们的强积金也是买港股的。谢谢司长。
 
财政司司长:特区政府引用这条条例去委任审查员,上一次是一九九九年的百富勤事件,当时百富勤已经停业,正在清盘过程中,委任审查员的其中一个目的是在过程中找出有什么地方可以作出改善,避免同样情况发生。这次委任审查员,他完成调查后会有报告给政府,建议有哪些地方可以提升,以使我们在公司企业管治做得更好。刚才你提到其他的执法机构是否进行一些调查。它们都是按不同法例,有其在法例里授予的不同权力和范围。我们也有考虑过,认为这次引用《公司条例》去进行调查是最全面的,所以我们决定这样做。刚才你提到「苹果」的高层管理人员牵涉的一些违法行为,除了你刚才所说的之外,其实亦有其他方面,刚才我已说过就不再重复了,例如包括刚才提到与使用一间子公司用地上的一些违法行为。

  至于港股,回顾香港的金融市场,历尽这么多年,其实大幅上落,我们都见过不少,在这个过程里,最重要的是我们的市场是否有秩序地运作。我亦了解过这两天,没错,我们的股市是回调了不少,主要原因是一些外围政策上的改变,还有在过往的升市里,有个别股份的股值亦升到相当水平,所以有些调整,这些情况亦是惯常的。根据证监会向我们报告,在这段时间一直留意着场内、场外,除了现货市场,还有衍生工具、期货市场的情况,全部都是有秩序地运作,而结算方面亦相当顺畅。市场下跌了两天,有部分要加按金,都全部付清。所以在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市场进出自如、运作有序,不论升市、跌市,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保障。
 
记者:但资金流失方面有何看法?单是香港几日以来……
 
财政司司长:资金的进出,我觉得不能以一个短时间来作过分解读,无论是二○一九年或二○二○年,在市场上不同时间都有传出资金流出香港,令联系汇率受压。我们回顾一下,其实不管是二○一九年、二○二○年,我们的金融市场、货币市场的资金出入来说,第一,自由出入,随时出、随时入都可以;第二,汇率保持在7.75至7.85之间,随时任你换,流入来是欢迎,流出去都不是问题。我还记得二○一八年四月左右,我们有段时间流了一些资金出去,那时总共流出了大概1,500亿港元左右,那时亦有人担心我们的资金流出会否有问题,但其实回顾一下,那是一个很正常的出入。在上次二○一八年流出1,500亿港元之前,其实流入了10,000亿港元,所以流出的占流入的百分之十五都不够,而我们在银行里的结余非常充裕,利息也很低。今次市场回调,有些资金可能流出,亦不需要担心,因在去年流入的差不多有500亿美元。国际金融中心的优点在香港来说,就是资金随时自由进出,汇率亦稳定,所有事情也是透明,有很客观的准则。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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