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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委任《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的专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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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三日)宣布,行政长官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建议,委任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杨振权法官为《截取通讯及监察条例》下的截取通讯及监察事务专员,任期由二○二一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为期三年。

  杨振权法官分别于一九七四年及一九七五年于香港大学取得法学士学位及法学专业证书。一九七六年在香港获大律师资格。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五年间私人执业。一九八五年获委任裁判官,一九八七年获委任为地方法院法官,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并于二○○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其后于二○一一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行政长官就这项任命表示:「杨振权法官是一位经验丰富的法官,我绝对有信心他会胜任这个要职,并会履行条例下独立监察的职能,以确保执法机关遵守条例的规定,令规管机制有效运作。」

  现任专员石辉自二○一五年起出任该职位,并将于二○二一年八月十六日离任。行政长官表示:「石辉先生竭诚服务,有效监督执法机关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的监管制度。我衷心感谢石辉先生的贡献,并祝愿他未来的日子顺心满意。」

  条例提供完备法定架构,以规管执法机关进行截取通讯和秘密监察行动,并在保障社会治安的权利和保障个人私隐权利之间取得平衡。
 
2021年7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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